您当前的位置 :问政江西 > 正文
抚州车管所处理事情有失公正,侵犯公民个人权益
网友名字 老百姓
发表于:2014-01-13 10:24:05
本人11月8号考的科目三但是不知是由于车管所的系统出错还是工作人员的疏忽我一直没有得到考试机会,考完才得知是由于我的考车被其他考试使用并且通过了。结果的考试资格被取消。并且被告知资料需要审核。终于苦等2个月后审核的结果出来了。但是这个结果竟然是让我从新考过之前的考试作废。我联系了驾校的人也在联系上了车管所的徐所长得到的结果依然是自认倒霉从新考过就这件事情我想谈谈自己的想法。其一在法律上我是一个合法公民 我拥有公民的基本权利平等权 我应该拥有和其他考生一样公平公正的考试机会和权利,但是我却因为非自身原因没有得到应有的权利这已经构成侵犯我个人权益的行为。敢问人权何在?其二在情理上我本是这件事的受害者,不仅没能得到科目三的考试机会并且已经苦苦等待2个多月的时间。而换来的结果竟然是从新考过这让我在一次的成为更大的受害者我相信这样的结果没有考过驾照的人能接受。我也从来没有听过有这种极其可笑的事情。请问公理何在?这件事情的处理实在有失公正。严重的侵犯了我作为合法公民的个人权益,对我造成了极大的时间和金钱上的损失。所以在这里向市公安局求助。希望能得到你们的帮助,得到公平的对待 得到科目三的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