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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长的家人非法拘禁殴打公民,党纪国法何在?

网友名字    还我公道    发表于:2013-06-23 15:28:10

 

是否公安局领导的孩子打人就不犯法,公安局领导的老婆放高利贷还有理?仗势欺人无恶不做反而能够逍遥法外?

    
    本人周朝,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人,现属武宁县投资担保中心聘用员工,家住武宁县扬洲乡南屏村四组。事因二0一三年六月十七日日下午130左右遭一伙恶徒的野蛮殴击而落下背部,臀部,腿部,手部,下颚部,头部多处软组织受伤,至今仍无法独自下地走路。因难以冲破对方作案者重重关系网而获得应有的法律保护,对方至今仍逍遥法外。故不得不呈文越级进行血泪控诉:

    二0一一 年十一月我因从事家庭擒类养殖业经营之急需。便向民间高利贷业主郭红伟(女。约50来岁,系武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黄修武之妻)私人求借5万远人民币应急。之前经由朋友介绍曾向其借过一万元的周息(每周伍佰元的利息)。在得到她同意之后,来到其女儿开的店里拿钱,在场的有郭红伟、黄诗玉、还有一名店员。郭红伟借给我的五万元人民币扣除当月利息2500元利息(月息5分)后给我四万七千五百元,我写下一张五万元的借条。

    我们口头协议以后每月按2500元的利息准时付清即可,无限期还款。在之后的半年中我每月按时付以利息。而且还很快的还了郭红伟两万元本金。之后每个月继续偿还欠其三万元的利息(一千五百元)。因前些日子遭受到了禽流感瘟疫严重打击。我家庭禽类养殖业经营便陷于严重亏本状态。最终导致原订的每月5分利息无法按时偿还借款利息的承诺一时无法兑现。

    事态出现如此剧变之后,我曾几次向郭红伟说明情况,请求她的酌情给予宽限处理。然而此人处于高利贷债主的恶毒本性,又自持丈夫黄修武在县公安局身居要职(经警大队大队长)和女婿黄洋,绰号:洋崽,社会人称洋哥。其聚集了一帮社会闲杂人员,在武宁各处放高利,贩卖毒品,开赌场,无恶不做。深受武宁县老百姓痛恨。郭红伟之女黄诗玉那更是武宁县出名的大姐大,经常无故殴打他人,还扬言“武宁没有她办不了的事没有她不敢打的人,武宁公安局就是我家开的。”此话多人可作证。

    事发当天我接到郭红伟电话问我在哪里?我当即如实告诉她,自己在朋友开的凤临阁酒店306房间。不料电话挂断没有多久,其女黄诗玉、女婿黄洋带着几个20多岁的年轻男子冲进房间,不由分说的把我拖出酒店押上车,经直朝县工业园还未开发的空地,到那之后,把我拖下车几个人手持钢管轮番对我进行殴打。我的头部,胸部,背部,手脚都被他们用钢管打伤,事后去医院检查皮下软组织严重受伤。被他们殴打的地方现在每天晚上都痛的我彻夜难眠。

    他们打累了就逼我跪着,不跪就拿钢管猛砸我的腿,如果不立即还清还欠其母的三万元本金和利息,今天就要把我的手脚打断。我求他们先让我打个电话给其母,我打给她后,苦苦央求其看在曾一起共事的份上放过我,缓我几天还钱。可她在电话里的口气仍然毫不留情,并向我施以威胁说:这个事我现在不用管了,由我女儿、女婿他们处理。然后他们又把我带到国际大酒店的房间里进行非法拘禁,殴打,辱骂。如果我不立刻还钱就别想出去。我的身心遭受了无法磨灭的羞辱和痛苦。幸得我弟弟周少华得知了音讯,并即使向武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武宁县新宁派出所结果通知后及时打电话给黄诗玉要其放人,我才得以脱离险境。然而虽然人身获得了自由,但是人格尊严遭其恶毒践踏和侮辱令我至今神情恍惚,痛不欲生。

    鉴于郭红伟、黄诗玉、黄洋等一家三名狂徒肆意践踏他人人格尊严,殴打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犯罪行为。我认为他们之所以如此狂妄嚣张,如此敢于公然放高利贷于他人,肆意毒打伤人的行为是因为自持官场有黄修武这个亲人作靠山,疏通多层关系,打通多处环节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黄洋和黄诗玉又纠结了一伙视他人生命和法律尊严为儿戏的社会狂徒做帮凶。让受过其欺压的普通老百姓有苦说不出,有冤无处伸。
  
    在这个到处都是官二代富二代横行的社会,我周朝一介草民,父母都是农民,但是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天理,有公道,我就不信新闻天天说党和政府要严惩腐败黑暗难道只是欺骗老百姓的。难道要让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老百姓对党和政府惩治腐败黑暗失去这最后一点希望吗?默不作声的在夹缝中生存吗?

   
    跪求党和政府能给我一个说法。我只求一个说法,还我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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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点击回复)

武宁县网宣办 回复:

    对网民反映的我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长黄修武的妻子放高利贷,女儿女媳非法拘禁殴打公民一事,我县高度重视,要求县公安局尽快破案,县纪委组织专人进行调查。县委明确指出,对黄诗玉等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严惩不贷;涉案人员要全部归案、一个不少;对黄修武暂停职务,接受检查;对案件调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并一查到底。目前,相关犯罪嫌疑人已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审理中。

              武宁县网宣办
             2013年6月28日

回复时间2013-06-28 10:46:12

武宁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回复:

    在我局的强大追捕攻势下,涉案人员黄某某于6月25日凌晨被抓获,宁某某、黄某等3人于6月25日下午投案。目前,4名涉案人员已被我局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公正处理。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武宁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二O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回复时间2013-06-26 17:35:05

武宁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回复:

     在我局的强大追捕攻势下,涉案人员黄某某于6月25日凌晨被抓获,宁某某、黄某等3人于6月25日下午投案。目前,4名涉案人员已被我局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公正处理。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武宁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二O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回复时间2013-06-26 17:34:48

武宁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回复:

    6月17日下午4时许,我局新宁派出所等部门接到周某报警称:黄某等人对其进行了非法拘禁、殴打。接警后,民警立即出警处置。涉案人员黄某等在案发后当即逃离了现场。我局对此案高度重视,已及时予以立案,并组织了精干力量开展工作,对涉嫌人员进行调查和追捕。
    针对帖子反映的情况,我局进一步加大了督办力度,对涉案人员,将坚决依法公正处理。也希望网友继续关心和监督,并积极提供线索,以便尽快地抓获涉案人员。
    监督举报联系人:刑侦大队    封警官  13970203318
    政工监督室  毕警官  13807923964


                             武宁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二O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回复时间2013-06-24 17:53:11

网友留言

网友:问武宁        2015-07-23 08:57:38 发表评论:
黄诗玉又出来作法了,

网友:问问        2013-10-01 11:22:43 发表评论:
我想问问武宁有关方面对此事是如何处理的。调查、处理的结果呢?

网友:性本善        2013-08-03 18:57:24 发表评论:
这才是武宁表面案例,水深深哟,山好水好,土壤更好、、、、网太大懂吗?

网友:5o        2013-07-30 22:16:57 发表评论:
一查到底还一个和谐的50

网友:古艾草        2013-07-25 21:50:14 发表评论:
官场的风气和作为是该梳理梳理了!

网友:武宁人        2013-07-23 18:51:01 发表评论:
这件事会一直关注下去的,严惩这些仗势欺人的歹徒

网友:武宁人        2013-07-23 18:48:44 发表评论:
这件事会一直关注下去的

网友:不会乱讲        2013-07-14 10:48:39 发表评论:
因为小地方关系复杂,武宁相关部门将顶着巨大压力和阻力。不过,我们应该相信在如此大环境下不会不了了之。建议亚历山大时就请外省或省城相关部门介入。不是讲交叉执法吗。。呵呵

网友:淡定        2013-07-10 23:44:16 发表评论:
媒体和网络是一把双刃剑,本应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去引导社会舆论,但有时部分媒体和网络却在没核实`没甄别真伪`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充当了造谣者的“帮凶”。

网友:想你        2013-07-08 17:19:29 发表评论:
顺藤摸瓜可以有惊喜呀

网友:不平        2013-07-07 21:30:56 发表评论:
无法无天。

网友:北京人        2013-07-02 19:19:02 发表评论:
武宁公安局有一个叫什么的副局长,就是一个武宁黑社会的保护伞

网友:好人        2013-07-01 18:40:25 发表评论:
这样的事经常叫普通百姓怎么活阿!

网友:北京人        2013-07-01 18:13:29 发表评论:
武宁的公安人员确实太黑,我是身有体会的

网友:江湖        2013-07-01 17:03:36 发表评论:
太没有把沈阳书记和邱国华书记放在眼里了!更没有老百姓放在眼里!

网友:工人        2013-07-01 14:39:57 发表评论:
还我清静

网友:工人        2013-07-01 14:39:18 发表评论:
还我清天

网友:123        2013-07-01 14:36:44 发表评论:
还我河山

网友:武宁人在广州        2013-07-01 00:09:56 发表评论:
武宁这种风气由来已久,为什么政府缺乏公信力,怨不得老百姓,这种事情还有大把,今天黄某被曝光不奇怪,物极必反,希望那些没出事的领导干部以后多为人民做点实事。认真督查此次案件,这并非个案,如果徇私舞弊,到时候曝光的就不只是黄某了,相信在外的武宁人都有关注到此次事件。

网友:良民        2013-06-30 12:22:44 发表评论:
公安人员应该查,好黑!!!

网友:天眼        2013-06-29 18:09:51 发表评论:
对这些以权谋私的贪官污吏一定要严惩,一朝清知府,十万雪花银!

网友:严打        2013-06-29 15:48:56 发表评论:
放高利贷的判1年,打人的判10年,借钱赌博的判20年

网友:武宁人        2013-06-28 20:56:02 发表评论:
武宁县公安局存有包屁之嫌,为什么六月十七号发的案,你们公安局也接受了报案,到六月二十五号才去抓获行凶人黄某某?如果不是受害人在网上举报的话,你们公安局会这样做吗?还居然跟帖说何等的“重视”,简直是站着说话不怕腰疼,你们真会骗人,就是这样哄骗老百姓的啊????武宁县委县政府也就这样坐视不管的?????????这世道就是这样黑

网友:饿        2013-06-28 11:29:09 发表评论:
打人是有原因的,不打别人就打你那好就怪了

网友:罪恶之源        2013-06-28 10:20:51 发表评论:
严罚放高利贷、放火坑的,敢放的一般都是社会恶势力!

网友:路过        2013-06-28 09:47:32 发表评论:
关于给“破案会战”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记功嘉奖的命令添加时间:2013-4-9 15:04:13 来源: 综合处 作者:市局综合处 点击率: 637九江市公安局





九公奖[2013]1号


关于给“破案会战”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记功嘉奖的命令


各县、区(市、山、管委会)公安(分)局,局直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自开展“破案会战”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在省公安厅、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攻坚克难,连续作战,顽强拼搏,有力地打击了各类经济犯罪活动,极大地鼓舞了士气,打出了声威,赢得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赞誉,全市的“破案会战”成绩位居全省第三名,在全国百城竞赛中跻身前40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鼓舞士气,特命令:

一、给下列11个单位各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
武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
二、给下列55名同志各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
黄修武 武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

...
此令





九江市公安局局长:陈光明




二0一三年二月五日



主题词:政治工作 记功 命令

抄送:市局党委委员,正、副调研员,省厅政治部

发:各县、区(市、山)公安(分)局,局直各单位

九江市公安局政治部 2013年2月5日印发

(共印30份)

网友:大哥        2013-06-28 07:21:22 发表评论:
其实黄修武之妻多年来一直从事开赌场放火坑拖人下水业务!

网友:大哥        2013-06-27 19:48:56 发表评论:
作为一个执法者的家属不应如此不懂法!

网友:武宁人        2013-06-27 18:26:47 发表评论:
借钱是要还的,打人是不应该的。哎别混了踏踏实工作吧!

网友:火!火        2013-06-27 18:04:47 发表评论:
打人是不对,我认为也是有原因的,他不打别人?专打你!

网友:路人甲        2013-06-27 17:07:59 发表评论:
惩治腐败,严厉打击放高利贷,严查严办,坚持到底。

网友:暴力        2013-06-27 15:58:17 发表评论:
严惩毒瘤,社会的渣滓!要不百姓生活在法制的社会中!都没安全感

网友:圣手        2013-06-27 13:26:16 发表评论:
相信沈书记和邱书记会还社会一个公道

网友:谁在隐瞒真相        2013-06-27 08:00:50 发表评论:
谁当初求着人家借钱?谁后来不还钱还口出狂言?谁有钱住高档酒店却不还款?谁一赌千金而赖帐?谁以养殖为名借钱赌博?打人者固然可恨,应该受到法律处罚,但是骗子、赌徒又是不是该打?

网友:良民        2013-06-26 20:40:31 发表评论:
泠泠,反映情况者可怜又可恶,是什么意思,难不成你也是地主。

网友:良民        2013-06-26 20:35:20 发表评论:
惩治腐败,严厉打击放高利贷,严查严纠,坚持到底。

网友:路人        2013-06-26 17:40:35 发表评论:
看了这些照片,令人心惊肉跳,

网友:几十块        2013-06-26 12:58:39 发表评论:
世界黑暗

网友:泠泠        2013-06-25 17:16:50 发表评论:
对违法行为应追究,对不守信用者也应惩罚。反映情况者可怜又可恶。

网友:松树        2013-06-25 07:51:49 发表评论:
建议县纪委对黄在宋溪镇伊山口村余家大湾组强占村民土地建豪房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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