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感谢您百忙之中阅读此投诉信。
我是江西省九江市优品尚城小区4栋1单元204号的住户,我家楼下阳光房已经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和身心健康。 自从今年2月楼下开始建造阳光房以来,我就试图阻止,多次向小区物业反映过,物业睁只眼闭只眼,未能制止。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我们小区物业不顾业主多次投诉,不履行职责,存在严重的失职行为。
阳光房自建造以来已严重影响了我们全家尤其是我个人的身心健康,因为此事,半年来,我没有睡过一个安稳的觉。 楼上不时有物品掉落,经常被人敲门来家里拾衣物,严重影响我的正常生活和睡眠。时间长了有些物品掉落在阳光房顶,我家阳台外映入眼前的是个小垃圾堆,看着非常难受,影响心情。
另外,如此超大面积阳光房,造成了大量的光污染和热反射,导致我家温度比往年同季节高好几度,居住舒适度严重下降。当前,本应最舒适的秋天、享受自然温度的季节,我家至今还全天开着空调。 我们普通老百姓花费毕生积蓄购买商品房,就是希望能有个温馨的居住环境、邻里关系和睦。但少数人不能为了自身利益,全然不顾他人感受,私搭乱建影响环境,造成恶劣的违法示范效应,也影响了他人的居住体验和身心健康。
我恳请相关部门和领导能重视该问题,责令拆除阳光房,让我们全家不再受阳光房困扰,恢复正常生活。
投诉人:代爱枝
电话:13635982308
附件:阳光房照片(衣物、垃圾)
濂溪区五型办 回复:
经核查,因雨天原因推迟拆除计划,计划在2023年11月13日进行(星期一)拆除。
回复时间2023-11-10 12:00:38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濂溪区,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3-11-06 16:51:52
网友:热心市民 2024-11-09 17:38:54 发表评论:
不知道是否会上传拆除后的图片进行佐证呢?
1、所有内容,一经提交,均无法撤消或修改,请您慎重对待每一次发言。
2、在必要时,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3、所有留言本站在未调查核实前,概不负责其真实性。
发帖人 :满意
发表评价:
由于您在收到短信提示3天内没有提交评价,系统已将处理结果默认为满意,如有问题请拔打86849600;评价时间: 2023-11-15 00: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