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吉安中寰名城小区的业主。中寰小区内长岗路靠近韶山路地块自前七、八年拆除后,开工挖了下地基就停工了,现在该块土地处于荒废状态,里面不仅杂草丛生、钢筋裸露、垃圾成堆,每逢刮风天气就尘土飞扬,每遇下雨天气就污水横流;更为严重的是,该地块由于开挖形成了一个内凹,有极大的安全隐患。我作为小区业主,希望有关部门责令开发商建好这一地段。
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回复:
2007年12月市中寰置业有限公司向市政府呈报《关于要求“中寰名城”小区内规划进行微调的请示》,经市政府同意后,中寰名城小区规划微调(即公寓式酒店规划建筑方案)方案经第378次专家咨询会论证通过,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批前公示、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意见等手续;2008年5月市政府项目审批会审批通过了该方案;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办理了相关手续。
2009年8月底,市中寰置业有限公司拆除临时羽毛球馆过程中,中寰名城小区部分业主开始上访,要求停止拆除羽毛球馆。我局立即通知该公司立即停止拆除;该公司接通知后,停止了拆建活动,当时门窗及部分墙体已拆除。其后,中寰小区部分业主仍未停止过上访,先后通过市长信箱,市长手机信箱,省、市信访局,市委民声通道工作室等多种渠道进行上访,我局也一一做出了答复。
2010年5月23日,市中心城市规划建设委员会2010年度第一次主任办公会议对中寰名城公寓式酒店的建设问题作出决定:“鉴于中寰名城公寓式酒店是在原小区游泳池和羽毛球馆的基地上建设,中寰小区居民反映强烈,多次上访。为防止矛盾激化,会议决定该地块不得进行高层公寓式酒店建设,而应将其建成绿地,并可在绿地中规划建设部分室外体育健身设施。”其后,市中寰置业有限公司提出将高层公寓式酒店调整为综合性用房(地下一层、地上二层,同时配建相应的室内健身休闲娱乐设施)的调整方案。
2015年2月,我局向市政府上报了《关于中寰名城公寓式酒店规划审批情况的说明》,提出了以下拟办意见:
1、为消除安全隐患,完善小区休闲健身场所等配套设施,在满足《江西省城市规划技术导则》(2014版)的前提下,建议对中寰小区的规划作局部调整,即目前是基坑的地块由原来的含运动设施的绿地调整为:中寰公司提出的地下一层、地上二层的综合用房,同时配建相应的室内健身休闲娱乐设施。
2、规划调整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进行,如进行批前公示,并召开听证会等形式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等。
3、针对目前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我局将与吉州区政府、市房管局一道,进一步督促开发单位加强与小区物业及业主委员会等有关各方沟通协调,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妥善处理。
2015年9月29日
回复时间2015-10-08 17:03:35
网友:小区居民 2015-09-25 11:59:36 发表评论:
原本好好的游泳馆和羽毛球馆变成废墟,影响小区居民的生停车活和品位,建议建成小区花园和停车场。
网友:同感 2015-09-24 10:58:12 发表评论:
建议建设成一个小花园和一个停车场,改善小区住户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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