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金色春城保障房小区位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服务创新园区内,占地面积252.4亩,共有83栋共计5959套保障性住房,承载着几万住房困难者的希望,原本是一项情系民生、关系民心的工程,如今却让金色春城租户这个低收入群体处处闹心、寒心。尤其是自2016年6月20日起,作为承担小区物业服务的燕兴物业公司实施所谓“人车分离”强迫租户车辆停入地下停车场进行收费,而且费用标准不低,即140元/月的天价。而租户每月所缴纳的公租房的租金也不过是210-300左右不等,一个车位就几乎超过房租的二分之一。与此相比较中心主城区的商业住宅小区的停车费也没高的如此离谱,如星泰名苑小区是300元/年、黄金时代小区是40元/月、贵竹城小区80元/月、爱丁堡小区80元/月、飞龙景苑小区是50元/月等。因此,作为保障性住房且地处偏僻的金色春城小区停车费收费标准如此之高简直是不可思议、骇人听闻。对此,金色春城全体租户无不感到非常震惊、愤怒,更加表示强烈不满和严正抗议。对他们这种不顾民生违背民意、巧立名目强取豪夺的不法行径集体投诉并质疑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3条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74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很显然,未经共有人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无权处置并收费”。那么,物业公司凭什么收停车费? 当然,或许会认为承租户对停车场同样没有所有权,金色春城小区作为保障性住房的产权所有人是赣州市公房管理处,难道说收取每月140元的停车费是赣州市公房管理处“授意”所为?如此,赣州市公房管理处对保障性住房小区停车收费的依据和标准又出自哪个文件和规定呢?
二、燕兴物业公司收停车费的主体有合法性吗?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接受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有权对车辆在小区内公共场地或者占用业主共有道路的停放进行管理和收费。收取的停车费按照物业公司与业主大会达成的协议进行利益分配。而事实上金色春城小区自这2015年5月份租户入住至今,一直就没有成立租户(业主)委员会,那么燕兴物业收取停车费是经过了哪个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授权同意?退一步讲,承租户不是产权所有人,所以也就不存在“业主”一说,燕兴物业是产权所有人赣州市公房管理处招标聘用的小区服务单位,那是不是可理解为赣州市公房管理处赋予燕兴物业向不属于你的用地收取停车费的吗?如果是,请燕兴物业拿出物价局的批文。当然,我们也有关注到赣州晚报就此事件采访赣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一名负责人时表示,目前小区停车收费已不需物价部门的批复文件,而由各小区根据市场价格而定。但我们通过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到该负责人所称的国家发改委《关于放开部分停车场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并不没有说一旦放开,就彻底“撒手”了。对于可以放开物业、停车收费的小区,已经设置了多项限制性条件,所以,并非所有小区都符合放开标准。国家发改委的管理办法对放开小区物业和停车收费的范围提出了明确条件,一定要先成立业主委员会,只有业主对物业公司有充分自主选择权的非保障房小区,才能放开“两费”,否则仍将执行政府指导价。
三、再看燕兴物业所出具的《金色春城地下停车位租赁管理服务协议》,是存在多么严重的霸王条款。
第一、《金色春城地下停车位租赁管理服务协议》版本合同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该协议自始至终都是燕兴物业单方面起草、制定并提供的,并没有任何一个租户或租户组织代表参与,那么我们不禁要问,这个友好在哪里?协商在哪里?
第二、江西省物价局关于《江西省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10]554号)第十一条规定,“采用IC卡管理的停车场,不得收取IC卡工本费”。而燕兴物业《金色春城地下停车位租赁管理服务协议》版本合同关于停车服务费价格及收费办法中却公然胆大妄为违规收取“车辆停放卡首次办理10元工本费”。
第三、燕兴物业《金色春城地下停车位租赁管理服务协议》版本合同关于车位占用费是这样收取的:“小区承租家庭符合管理规定的车辆,车辆停车租用费为每月140元(其中场地租赁费100元,服务管理费40元)”,那么我们不禁要问,哪里停车是不提供场地的,又何来的场地租赁一说?难不成我们停车不额外付费租场地是要停在空中去吗?这很显然是将停车费140元/月赤裸裸地拆分为两项欺骗民众的费用,简直是无稽之谈、荒谬至极。我们有理由怀疑这是种官商勾结、偷换概念榨取民众之血汗钱的可恶可耻的卑鄙行径!
第四、燕兴物业《金色春城地下停车位租赁管理服务协议》版本合同关于车辆损坏的处理条款更是厚颜无耻,其规定“因第三方的过失导致甲方停放在车位中的车辆损坏的,由第三方(责任人)负责赔偿,如无法查找第三方的,乙方可根据甲方要求出具车辆损坏证明,以便甲方办理保险索赔事宜”。但事实上,江西省物价局关于《江西省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10]554号)第十二条之规定:停车场经营者对停放于停车场内的收取停车费的车辆负有安全保护的责任。如因保管不善造成停放车辆损坏、灭失或被盗,停车场经营者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由此可见,燕兴物业《金色春城地下停车位租赁管理服务协议》版本合同显而易见多处属霸王条款,更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合同应遵循“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和“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原则。所以,燕兴物业所提供的《金色春城地下停车位租赁管理服务协议》完全不合理,更违背法律!
值得一提的事,燕兴物业违法收取金色春城小区地下停车费的问题已经激发众怒。而之所以导致今天租户和燕兴物业关系恶化、矛盾一触即发的境地,跟燕兴物业长期雇佣超龄保安、对租户住房跑冒滴漏不维修或修缮不及时、小区电动车辆及其他财产频繁被盗、物管人员吃卡恶劣、环境卫生脏乱差、公共设施不维护、周围道路地面摊位吵闹不管理等等长期存在的诟病息息相关,积怨由来已久。
综上,我们阳光·金色春城的全体承租户,强烈要求成立金色春城小区租户委员会以行使我们合法权益,恳请有关政府部门本着社会稳定、惠及民生的原则,尽快落实解决我们的诉求,纠正和终止燕兴物业的违法侵权行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发展,不要让民心工程不得民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如此,则民生之所幸,国家之所幸也!
阳光·金色春城全体租户
2016年6月24日
暂无回复
网友:呢子 2016-10-14 09:35:37 发表评论:
100元的为你负责
今天上午叫了液化气公司送气,师傅开车到小区门口打电话给我说要交100元押金才能进来,我也搞不清楚状况就带上钱跑去了小区门口(幸好我家离小区门口不远)。小区保安说,要交押金才能进去,车出来了退回押金。师傅着急去别家送气,我也没功夫跟他们理论,交了钱赶紧走了。回来退押金时,想跟保安问问为什么要这样。话才说了半句,他们两个就吼起来了,我也就跟着骂起来了,接着就吵了几句。我说他们这样收押金不合理,他们说这是为我们负责,还说,有人敲你家门,你难道不要问他是谁?我想说,我会问,但我不会说,请交100元押金,否则我不让你进来。
在此我想问一下伟大的燕兴公司拿100元负责什么?我假设一个人要开车进小区干坏事,他交了100元进来了,做完坏事,出去,拿回100元押金,走了。请问伟大的燕兴物业的保安同志,你要去哪里,如何抓坏人?请问你那100元如何负责?难道你不是应该登记车辆、车主的信息吗?
一个无奈的金色春城承租户
2016年10月14日
网友:好笑 2016-07-05 17:00:43 发表评论:
网名 实话实说,你就争气不要去那里住哇!有人强迫你去那里住了?你就个沙皮子!你叫就是典型的告花子嫌七嫌八的!退掉公租房,我就作兴你!
网友:好笑 2016-06-29 15:59:42 发表评论:
看了真的好笑,我都要反驳你们刁民了!
1、公租房的定义是什么?是政府为了解决家庭居住困难,改善贫困人民的居住环境而建设的。而不是给你们这些买了车的人居住的房子,你们利用虚假材料骗取政府,住进了公租房,你们是低收入家庭吗?你们涉嫌欺诈政府,建议政府严查当时你们报的资料。
2、《物权法》有业主委员会,没听说过有租户委员会决定物业公司。最高司法解释有关于业主的定义。一群不是业主的人去否决业主的权利。
3、停车场的产权如果是业主共有的,才能通过业主委员会来决定收费,很显然,该小区的地下产权是属于公房管理处,你们只是租客,你要求房东,“喂,我不接受你的条件,你必须不准收,要给我用”有这样的逻辑吗?这样也行的话,我给1元,卖给我一飞机的苹果6S好吗?
建议政府其他都不要说什么了,重新核实他们的申报材料,违反了规定,请立即清除他们出去,整一个涉嫌欺诈罪。给真正贫困,有困难的人民居住。
网友:狗牯脑茶庄 2016-06-29 09:44:51 发表评论:
坚决反对赣州燕兴物业和房管局的不合理收费费。
网友:我爱春城 2016-06-27 13:05:44 发表评论:
太黑了,一定严惩。定价那么高
网友:春城居民 2016-06-27 12:05:36 发表评论:
停车场地收取停车费用,合理,合法。但是把他当做会下金蛋的鸡就不对了,把业主当成肥羊那就更可耻了!
网友:春城住户 2016-06-27 12:00:21 发表评论:
天理何在,公理何在?
网友:春风 2016-06-27 11:52:20 发表评论:
最多50元左右,过高是在变相吸血压榨住户,非法收取高额停车费,职权部门不作为
网友:盛世江南 2016-06-26 11:42:30 发表评论:
那么偏的地方还140,真是黑物业
网友:春城住户 2016-06-25 19:46:26 发表评论:
强烈反对,虽然我现在没车,但是小区的人好不容易贷款买个车,解决了交通不便的问题,还要无端承受这么高额的停车费用,太不合理了!
网友:知足 2016-06-25 18:08:20 发表评论:
关于停车费的问题,首先要搞清楚小区地下车库是否已列入公摊面积,如果地下车库已分摊在公摊面积内,是不应该收取租金的。如果地下车库有独立产权,那么这就是租赁的问题了。上述停车费基本上都是服务费,不含租金的。服务费包含地下车库的清洁卫生、用电及车库设备维护的费用。
网友:客家人 2016-06-25 16:20:46 发表评论:
打着“人车分流”的幌子,不让小区路面停车,然后小区周边道路再串通交警划线全程禁停,一停就给您贴罚单。没有地方可停,不想停到停车场,也要把你逼进去,明显的变相“强买强卖”。这手段够高明的!
网友:黄金家园租户 2016-06-25 11:05:10 发表评论:
赣州黄金家园也是燕兴物业管理的,地下停车费140元,40的管理费,100的停车费,刚开始也是10块钱的卡费每月140吃不消呀
网友:不合理收费 2016-06-25 10:58:03 发表评论:
1、确认保障性住房停车收费需不需要物价局批准?文件依据是什么,要他们提供?2、如果不需要物价局批准,实行市场定价,100元的场地租赁费合不合理?政策依据和收费标准在哪里?
3、即便市场定价,也是要经业主委员会同意,那么要求成立租户委员会,由代表和物业、房管站协商定价。
4、协议存在太多霸王条款,有权要求更改,重新起草、制定停车服务合同。
网友:叶谦 2016-06-25 08:23:23 发表评论:
无耻 贪婪的物业 打倒不合理收费 !
网友:春城居民 2016-06-25 07:37:29 发表评论:
这个价格太离谱了,本来春城地段就远,住户申请公租房的原因是买不起房,政府提供此项惠民政策结果却成了某物业牟利的手段!赣州市市区很多高档小区才60至80元不等,140等于是天价!
网友:刺客 2016-06-25 02:07:58 发表评论:
太过分了,压榨老百姓血汗钱!!!
网友:雨后彩虹 2016-06-24 22:52:35 发表评论:
太贵太黑,这样里面住户无法接受,坚持抗议维权,物业房管站串通一气!
网友:小郭 2016-06-24 22:41:06 发表评论:
凭啥收费?政府为什么要建这些房子?还不就是为了老百姓吗?!信任燕兴物业才会交给他们管,他们干了什么?打着政府的名义欺压一些靠着劳动努力生活不易的一群人,这是人干得事吗?已经开始明目张胆了是不是?这不开始这么嚣张了,政府不可能会这么压老百姓的钱!收得钱去哪了?政府?政府是为了老百姓的!政府的钱最后还不是花在老百姓身上!谁知道燕兴会不会“私了”,政府一定要打击这种恶性行为!为了在这所城市所打拼的人!太过份了!!
网友:低收入者 2016-06-24 22:19:48 发表评论:
在保障性住房小区收高于市场价的停车费,政府觉得合理吗?
网友:佳峰 2016-06-24 21:39:10 发表评论:
中央一直在强调民生工程的重要性.所以也投入了大量的钱.可到了地方上就变味了.换个法子来拿本就生活困难人的钱.官商勾结
网友:回家 2016-06-24 21:33:34 发表评论:
各位朋友,我也是春城住户,大家别闹了,哪里停车不要钱,车都买的起,停车费还交不起,天天吵吵闹闹,有些人就是以为政府出资建的东西就是自己的,就想什么都不要钱,有意思吗?没钱停地下车库就不要停啊…你们停在外面马路上去啊,…又没人逼你们一定要停到下面去,哎!这就是住公租房住户的素质,我实在看不下去了!
网友:金色城 2016-06-24 20:25:17 发表评论:
确实太高了,基本也没有管理,收什么物业管理?停放停车场,任何问题,物业不承担,凭什么收费?
网友:让燕兴滚蛋 2016-06-24 20:03:21 发表评论:
连小区门口都想法阻挡停车
网友:农民工 2016-06-24 19:53:18 发表评论:
需要有关部门介入,给我们百姓一个最基本的交代
网友:哈哈 2016-06-24 19:48:48 发表评论:
支持,燕兴物业乱收费用,欺压贫困老百姓的血汗钱,物管更没素质
网友:莫怕 2016-06-24 19:38:06 发表评论:
傻眼了吧,物业公司不归工商局管,不归公安局管,它只归房产局下属物管科管,可是物管科好像一直没有人上班,你说这个物业公司能不NB吗?
网友:知足 2016-06-24 18:53:34 发表评论:
看完这篇文章,有点搞不清楚,这个费用到底是租车位还是车辆保管……公租房业主到底是谁啊……
网友:昵称 2016-06-24 18:34:16 发表评论:
希望能给一个合理的停车价格
网友:路人 2016-06-24 17:39:54 发表评论:
燕兴物业是有内幕的,要不然政府经手的物业怎么都是他们,政府需要出来查查
网友:春城租户 2016-06-24 17:21:30 发表评论:
公租房小区门卫处设置了铁柱,不让车子进,允许租户买车,却不允许小车开进小区,是谁给了你们这个特权,做为物业连最基本的治安不保证不了,让这些租户多寒心。
网友:春城租户 2016-06-24 17:20:43 发表评论:
停车费太贵,物业就是强盗,,就知道挣贫困人的钱
网友:郡 2016-06-24 17:17:27 发表评论:
太坑爹了,用政府府的地欺压百姓,打着房管局的名义,希望政府有真的会为人民服务!
网友:打到不合理收费 2016-06-24 16:37:10 发表评论:
燕兴物业不光光收钱不服务,还巧立名目乱收费,跟保障房运营公司沆瀣一气,无耻盘剥广大租户。
网友:租户 2016-06-24 16:25:10 发表评论:
支持诉求,必要的时候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网友:黄金家园租户 2016-06-24 16:05:49 发表评论:
相对其他小区,真的很贵。
网友:时间公园三期住户 2016-06-24 15:56:04 发表评论:
我们时间公园三期之前是要收费的..800一年..近2年一分没收...因为按照国家有关条例..停车费一说是不允许的...小区内的停车位是公共的 不应该收费
网友:期望 2016-06-24 15:55:54 发表评论:
是不应该,本来就是因为低收入住那么偏远的地方,周围都没什么务工的地方,公交车也还不多,出门不太方便,所以无奈贷款买个车以解决工作和住宿远的问题,结果又来个高价停车费,这可如何是好!不过相信我们这么爱民的政府会帮忙解决的。
网友:老王 2016-06-24 15:50:33 发表评论:
赣州府也是燕兴物业公司的,地下停车场从2015年底的150元/月到180元/月,今年6月份起涨到了300元/月。大家都默默地交了,不知道谁会管??
网友:123 2016-06-24 15:47:10 发表评论:
赣州府地下停车场收费300元/月
网友:可人 2016-06-24 14:40:15 发表评论:
我是春城租户,我反对这样的收费
网友:凡尘多事 2016-06-24 14:04:51 发表评论:
物业的行为太过分了,房管局肯定授意了。太黑了。
网友:韩文 2016-06-24 13:51:50 发表评论:
望查个水古石出牵出公房管理大蛀虫
网友:27栋 2016-06-24 13:50:41 发表评论:
反对不合理收费,强烈要求成立租委会。
网友:24444 2016-06-24 13:49:14 发表评论:
变相收费
网友:春城住户1 2016-06-24 13:37:38 发表评论:
阳光金色春城停车费高到接近房租!租户强烈不满!燕兴物业工作人员解释:“这个价格主要是由赣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定的,其中100元是停车场场地租赁费(物业公司代收后交于赣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40元为物业管理费。”租户们认为100元的场地租赁费属于违规收费,强烈要求政府部门介入审查,真正做到爱民、惠民!
网友:金色春城租户 2016-06-24 13:33:01 发表评论:
希望能给一个合理的停车价格!
网友:天价停车费 2016-06-24 13:31:59 发表评论:
收费太高了,公租房是属于民生工程,收40块管理费倒没什么,但房管局收100块租赁费太不合理了,房子租金才200多块,停车就140-180块,赣州商品房都没这么高。可能是跟赣州成立了公租房管理营运公司有关系,不会营运公司被某人承包了吧?
网友:故乡 2016-06-24 13:21:28 发表评论:
公租房小区竟然不让进车,高端到如此地步!
网友:黄女士 2016-06-24 13:20:58 发表评论:
所谓的民生工程意义何在?请政府站出来给民众主持公道!
网友:春风 2016-06-24 13:15:12 发表评论:
收这么高简直和土匪抢劫一样
网友:农民工 2016-06-24 13:07:29 发表评论:
阳光金色春城的物业好垃圾,保安素质差,不经允许就敢进租户房内。停个车还要交140-180一个月,否则不让进小区。
网友:123 2016-06-24 12:48:09 发表评论:
上诉是我们全体租户要说的。合同还经过友好协商。不知如何友好,友好的没有一个当事人知道就发出了。还有就是这个合同内容真的是无语。望有关部门能够切实为我们这些弱势群体出声。制止这种不和谐的东西
网友:春城路 2016-06-24 12:41:12 发表评论:
燕兴物业为了达到利已的目的,从而给全体租户设置障碍物,使得全体租户出行不便,请问这就是说的服务吗?服务谁?是全体租户?还是服务于某一个领导?何为惠民工程?百姓真的实惠了?
网友:租户 2016-06-24 12:36:08 发表评论:
最主要物业还不负责任
网友:租户 2016-06-24 12:34:51 发表评论:
太坑爹了,租金两百,停车费就140,再加六十我都可以在申请一套了
网友:韩文 2016-06-24 12:01:08 发表评论:
阳光金色春城停车费高到接近房租!租户强烈不满!
近日,燕兴物业贴出通知,强制要求小区车主缴纳140~180元每月停车费,才能进入小区停车。一刘姓工作人员解释:“这个价格主要是由赣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定的,其中100元是停车场场地租赁费(物业公司代收后交于赣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40元为物业管理费。”
租户们认为100元的场地租赁费属于违规收费,强烈要求政府部门介入审查,真正做到爱民、惠民!
1、所有内容,一经提交,均无法撤消或修改,请您慎重对待每一次发言。
2、在必要时,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3、所有留言本站在未调查核实前,概不负责其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