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泾口乡大浦村第十村民小组邓四根,邓菊保家破坏农用耕田,非法建设养猪场,猪粪到处都是,臭气熏天,严重污染环境,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依法拆取。
网友:反应怎无人管 2017-08-06 16:37:09 发表评论:
这两家养猪户是不是有当官的照着,怎无人管呢?
网友:良好环境 2017-08-03 12:28:38 发表评论:
像这种的政府一定要重视,乡村的环境搞不上来,真的没有好环境了
网友:呜呜呜呜 2017-08-01 19:10:25 发表评论:
好严重啊赶紧治理
网友:火大 2017-08-01 18:35:09 发表评论:
这个养猪场一般都是污染特别严重的,所以都是有后台的
网友:俺的 2017-08-01 18:34:12 发表评论:
收了钱的,不然怎么没人查
网友:哇哇哇 2017-08-01 18:33:02 发表评论:
向乡里反映吧,应该会引起重视的
网友:哇哇哇擦擦擦 2017-08-01 18:20:21 发表评论:
养猪场最污然环境了,一定要规范经营啊
网友:提昌文明乡村 2017-08-01 10:10:28 发表评论:
村庄一律不得建养猪厂,一点好环境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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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泾口乡委员会 回复:
经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破坏农用耕田,非法建设养猪场问题。南昌县泾口乡大浦村第十村民小组的村民邓四根和邓菊保,在当时国家鼓励大力发展养殖业的情况下,于2000年前后,在远离居住区的旱地上新建了养猪场,符合当时的国家政策,属合法建设,不存在破坏农用耕田的行为。
二、严重环境污染问题。这两个养殖场所在地段属限养区,养殖规模很小,属微小型养殖场,为将污染减少到最低限度,按上级要求,邓四根和邓菊保都建有化粪池,并做到勤打扫、科学饲养,不存在严重污染环境问题。
回复时间2017-11-02 10:55:01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泾口乡政府。
回复时间2017-08-01 11:3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