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未修路段位于乐南公路赖村村,而且是上坡急转弯处,此工程乐安县交通局作为业主单位,陈XX为承包方,当初修路的时候是附近村民不让修,现在人家村民已经搞了水泥墩子保护房屋了。可是县交通局你们是不是有点不作为了,一直没过问这事,你们是否考虑过那个地方有多么的危险?希望尽快安排人员把路给修了。
网友:我来自农村 2019-06-17 19:22:50 发表评论:
为什么不可以稍微改动下,向路的外则加宽些。又是下坡,又是弯道,又是碎石路,是不是要等到出了人命再来不求?做官部位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应该设身处地为人民着想。
网友:吸血 2018-11-20 17:33:49 发表评论:
谢谢领导的重视让我们有说话的权利啊
网友:好 2018-11-09 21:28:17 发表评论:
至南村公路赖村段未修路段修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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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安县交通运输局 回复:
关于问政江西“乐安至南村公路赖村段”未修路段何时修补一下的回复
乐安至南村公路是乐安县城通往南村乡的一条重要县道,编号为X067361025。2014年,为改善公路通行条件,经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同意纳入罗霄山脉特困地区县道升级改造计划,建设标准为三级公路,路基宽7.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宽6.5米,在修建过程中,此网贴中反映的位于赖村村委会旁边袁仉仔父母居住的一栋砖木结构的房屋因处于弯道处,并且在设计红线范围内,需拆迁,负责拆迁工作的鳌溪镇政府工作人员多次对房主进行政策宣传,明确按征迁政策对其房屋进行拆迁补偿和安置,但因房主要求提高补偿标准并在县城规划区内无偿安排一块与其原住房面积相同的建设用地供其建房,明显超出政策范围,在与房主无法协商并被其一再阻工的情况下,建设方乐安县交通运输局只得安排施工单位在该房址处遗留一段半幅路面未铺筑水泥,长约10米,宽3.25米,只用碎石铺平供车辆行驶。2017年11月份,因乐安至南村公路创建文明示范路段,我局人员再次与房主协商,因其儿子袁仉仔在此次创建工程中进行劳务承包,也被要求与我局人员一起做其父母工作请求其允许对遗留的路面板块进行修补,未能同意。所以帖子中说交通局不作为不符合事实,如果反映问题的网友或房主出于诚信和社会公德需要,同意按原设计方案和相关补偿政策安排,请主动与鳌溪镇政府联系,在房屋拆迁后,我局将立即安排施工单位对遗留的未铺筑路面进行硬化,并做好安全设施的设置。
乐安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10月23日
回复时间2018-10-23 17:03:47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乐安县交通运输局。
回复时间2018-10-22 16:2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