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下午5点左右 在宏明店购买几盒蛋糕,生产日期竟然是1月5号下午2点的
昨晚吃了一点,没吃完,还剩一盒,今天晚上8点左右拿出来吃的时候,发现味道奇特
于是查看日期,呵呵,已经过期。
虽然有标注保质期是72小时,那么意思就是 我当时买了,
就得在剩下不足20小时以内全吃光(还包括我要睡觉的时间?)
我很想问问,这种行为算什么?
为什么没有工作人员分类将快过期的食品 和当天生产的标注?
作为一个老客户。都是奔着这家店东西还不错才去买的
总不可能每次买东西 每一盒都看日期吧?
我甚至怀疑,之前买过已经过期的。。。。只是没有发现
上图为证。有两盒吃完了丢垃圾袋丢出去了,找不到了,剩下一盒是刚刚打开的
网友:这里是萍乡 2019-03-01 16:15:19 发表评论:
萍乡企业最深套路莫过于它,挂羊头卖猪肉,超黑心的企业
网友:平头兄弟 2019-01-11 12:23:06 发表评论:
食品行业的情况比较特殊,有些食品本来就是保质期短,只要店家不售卖过期食品就是合法的,在购买的时候一定要注意
网友:一个实诚人 2019-01-10 14:06:11 发表评论:
确实有这样的情况,上次国庆,商店就将卖了两天,没卖完的蛋糕等食物继续卖,而且不分类标明告知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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