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烈要求江西鹰潭贵溪长运公司立即支付我公司收购款和利息或恢复我公司合法运营的报告
贵溪市良发客运有限公司(简称我公司)城乡公交线路于2010年9月经贵溪市交通运输局批准正式开通运营,运营线路为雷溪、流口、雄石三个乡镇,线路全程约30公里,途经20多个村庄,批准票价为每人(次)上车3元。批复后,我公司共购进豪华型客车,车内空调、监控、安保配套设施齐全,共花费约300余万元。该线路近三年来的运营,社会各界对本公司的服务情况反映良好。
我公司的班线运营范围批准为:县内班车客运。我公司的成立、开业、运营,手续齐全,证照齐全,一切运营合法合规。且我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车辆及车辆行驶证、运营证均在2014年1月份经法定机关进行了年检!我公司的客运运营是在法定批准的有效运营期限内。但是,贵溪市交通运输局出尔反尔,视国家法律为儿戏,置百姓生死于不顾,于2014年3月份,以“莫须有”的理由,突然强行要求我公司停止运营,并非法强行扣押我公司的运营车辆,致使我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遭受严重损害!
事后,我公司了解得知,贵溪市交通运输局这样违法行政的目的是:欲非法迫使我公司(合法合规的公司)破产倒闭,现在竟然让一个没有取得贵溪市境内雷溪、流口、雄石三个乡镇运营线路任何资格的“长运公司”的车辆非法上路运营,这种违法、可鄙、视国家法律为儿戏、置百姓生死于不顾的行径,是要把我公司和全体股东及家庭往死路上推!因为贵溪市交通局的违法行为,我公司的股东正常信访却被非法认为“扰乱治安”而被限制人身自由数日之久!!
另外,我公司从《江西长运:2014年半年度报告》(见附件二)中得知,贵溪长运公司早在2013年1月就强以420万元收购了我公司的客运资产。但,时隔5年多,我公司至今却没有收到这笔收购款!
现我公司要求长运公司支付收购我公司拖欠款420万元,并从2013年1月1日起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年利率6%)依法支付我公司利息。
同时,由于贵溪长运公司的非法收购和贵溪市交通运输局的违法行政,致使我公司及股东遭受严重损失251万元(见附件一),为此,我公司及股东保留要求江西鹰潭贵溪长运公司给予赔偿的权利!
恳请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以群众(百姓)利益为重,立即责成贵溪长运公司立即支付我收购公司拖欠款和利息或恢复我公司合法运营。
贵溪市良发客运有限公司
2018年3月30日
网友:力量 2019-06-26 20:56:31 发表评论:
严重黑势力,保护伞严查
网友:贵溪人们 2019-06-19 13:59:23 发表评论:
关注后续,部处理好要上电视台了
网友:交通员A 2019-06-18 19:45:35 发表评论:
主事双方不能存在一方主导而另一方被欺诈现象,这是严重不平等
网友:小巷口 2019-06-18 07:29:45 发表评论:
这里是否存在黑恶势力,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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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溪市“五型”办 回复:
问政江西网友: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收悉,我市“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派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1.贵溪良发客运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是经我市交通运输局许可,经营贵溪—双岭、板桥、盛源、端港的农村班线客运公司,经营许可期限为4年,该公司共有客运车辆10台,公司原法人为吴良发,2015年后变更为汪秋辉。
2.2014年3月7日,根据省交警总队在我市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求我市立即整改的通知精神,对未取得农村公交线路经营许可擅自使用部分公交车辆运营的行为进行了查处,从3月8日起所有使用公交车型在农村班线上运营的车辆立即停运。
3.2014年9月,贵溪良发客运有限公司经营期到期,由于该公司未达到延续许可的条件,根据《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章之规定,我市交通运输局未对该公司作出经营许可的决定,目前,该公司在我省运政系统上已呈注销状态。
4.2012年,江西长运有限公司进驻贵溪客运市场,对贵溪市原各客运公司进行了兼并重组,其中也包括贵溪良发客运有限公司,据了解,双方曾达成了收购协议,但由于贵溪良发公司股东内部纠纷,导致收购未能成功。2019年5月8日,贵溪良发客运有限公司法人汪秋辉再次反映相关问题,2019年5月29日,我市交通运输局组织鹰潭长运有限公司、贵溪长运有限公司、吴良发、汪秋辉等召开协调会,重新启动收购工作,会议要求贵溪良发客运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7日前提供收购所需资料给贵溪长运有限公司,便于顺利开展下一步收购工作,但由于贵溪良发客运公司至今未能提供收购所需资料,目前收购工作陷入停滞。
回复时间2019-06-22 10:00:56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贵溪市“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19-06-14 23: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