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家住江西省黎川县日峰镇田东湾,联系电话18702655110,家里老人小孩一直居住在本地方,由于房屋地基下沉严重导致房屋成为危房,本想拆旧建新,因当地房管局只能做商品房危房鉴定不能做农村房鉴定所以本人也已通过专业的第三方检测(抚州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专业鉴定,鉴定结果为D级。当我把这些所有资料提交上至黎川县土管局时告知我说领导不批手续,不让重建,那依据什么不批手续呢?现在国家大政策这么好,要让百姓群众过上好日子,我连个安全的住宅环境都不能有吗?我住房附近500米左右都有人(这些建房的人据说是拆迁安置户)在建新房,为什么我就不能危房改造呢?我住在这种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内出了安全事故谁来负责呢?望有关领导帮忙解决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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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黎川县“五型”办 回复:
我县正在制定《黎川县城市规划区个人建房管理办法》,对城市规划区内个人建房行为进行规范,因此,目前暂时停止了县城规划区个人建房的审批。
回复时间2019-11-11 16:12:44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抚州市黎川县“五型”办,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19-08-28 17:3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