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约晚9:30至10:20,自吉安县上高速,经泉南高速至永新茅坪下高速,车辆核载一名司机六名乘客,实际乘坐一名司机及七名乘客。
司机信息:赣D266L0(七座车限载7人实载8人)
车上乘客7名中,两名乘客路程较远,收费分别是150元、80元,其余乘客是60元。
(因未及时在车上取证、留下视频,会产生物证追证困难的情况。但车上其余乘客如果能够寻找到,可以一起做证,证明所述事实。本人承诺上述信息真实,愿意为自己的投诉承担应有的责任。)
诉求:
1、投诉这名司机超载,存在安全隐患,希望依法办理。
2、希望能够重视吉安市永新的黑车运营情况。永新没有火车站,所以出行需求都是靠班线,但是之前班线运营长期被私人承包商垄断经营,价格混乱、不走高速,省道中途上客导致超载情况严重。所以催生出小面包车黑车经营的情况。现在班线运营已正规化,但仍建议:1)班线分两种类型,快线走高速,慢线走省道,收费也可以有差别。这样可以兼顾两类群众的出行需求。2)规范私家车黑车的这种运营情况,加大监管力度。疏大于堵,不能听之任之、乃至于出现这种超载情况。
这种黑车的出现,说明政府运营班线,提供的公共交通服务,已经难以满足百姓日益提高的出行需要。政府应当对这个情况加以重视,提高班线服务质量、加大拼车业务监管力度,切切实实为家乡百姓做实事,谋福祉。
暂无留言
1、所有内容,一经提交,均无法撤消或修改,请您慎重对待每一次发言。
2、在必要时,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3、所有留言本站在未调查核实前,概不负责其真实性。
吉安市“五型”办 回复:
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市“五型”办收悉后,积极协调有关单位进行了核查处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永新县交通部门调查核实,网友反映情况基本属实,该县交通运输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条例》,对赣D266L0驾驶员周某私车非法运营等行为作出了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进行了安全教育,周某承诺今后不再参与非法运营。
永新至吉安班线属3类客运班线,运营路线及途径站点由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准许可,永新县将认真考虑网友提出开设两类班线的建议,与上级部门反映沟通对接。对于私车非法运营现象,目前已列入交通运输行业突出问题整治常态化工作,下一步永新县将持续加大对各类非法运营车辆的监管和打击力度,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乘车环境。
回复时间2020-05-14 08:55:17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吉安市“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0-05-07 17:0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