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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转城填居民养老保险

网友名字    敏哥    发表于:2020-09-08 10:33:51

我是渝水区城北办事处桥背管理处贯早上屋村民曾连香的丈夫,我妻子因区社保局工作失误漏保导致现在都没有参加城填居民养老保险。请领导帮忙办理,谢谢!

官方回复(点击回复)

新余市渝水区“五型”办 回复:

关于城北办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的回复

 

胡先生

你好!你通过问政江西平台反映城北办桥北管理处曾连香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要求参保的诉求,我局已收悉。经过调查核实,你妻子现未以被征地农民身份改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原因如下:

一、2017年11至12月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改办期间,渝水区社保局未收到城北办桥背管理处上报曾连香以被征地农民改办的相关资料。2017年底区社保局反馈给桥背管理处所有已参保改办的人员名单要求核实,但桥背管理处未反馈曾连香未参保的情况。

二、2007年曾连香参加了老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并有缴费记录,在《新余市失地农民认定登记汇总表》中查到了曾连香的名字,但未找到其失地农民认定书。在2017年被征地农民改办工作中,渝水区的做法是以失地农民认定书作为改办的凭据,没有认定书的人员都没有参加改办,2017年全区共有27476名被征地农民,实际已参保改办的被征地农民为25064人,尚有2412人因无认定书、放弃等原因未参加。

三、在2018年7月省里开放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系统时,社保局要求各管理处摸底,桥背管理处未提交你们的改办申请,直至2018年10月全区有7人符合条件改办因人为各种原因未改办,反复上访,2019年6月,社保局经请示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承担起工作职责,再次要求各管理处核查是否有类似情况人员,桥背管理处才提交曾连香的资料,付新华完成改办,因曾连香无认定书,无法改办。至2019年8月5日新余市上线全省养老保险新系统前,完成了历史遗留问题的被征地农民9人的改办工作。

四、2019年8月新余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系统上线后,特别是2019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字【2019】71号)文件出台,已无法改办。建议按照《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和规范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等事项的通知》(余府办字【2018】53)要求,扣减相应政府补贴年限,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渝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5日


回复时间2020-09-15 17:39:45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渝水区“五型”办,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0-09-10 09: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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