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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县丰林镇政府官员向百姓进行借款式诈骗

网友名字    平民百姓    发表于:2020-09-16 11:36:07

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丰林镇政府官员李炳华,于2020年8月11日以资金周转为由向我借款30万元,并承诺5-7天还款(电话借款,口头承诺。因为我在外地,当时也没有打借条,有转款记录凭证)。至到8月19日期限已到仍未归还,经催促李某告知已经无法归还。

8月20日我速从外地赶回德安县丰林镇人民政府,在其办公室李某后补手写一份简单借条,我要求李某还款并在借条上写明还款日期,但李某拒绝写还款日期,说没钱无法还款,也不知还款日期。

我一直催促还款,李某只是说在想办法,没有钱还,期间多次承诺还款但屡屡不兑现承诺,事实如下:

李某说8月22日(周六)会先还10万元,当日打电话说当天值班,要8月23日(周日)还,23日我打电话催促,李某告知无法还款,又拖延说下周一或周二(8月24、25日)会有钱到,到时先还20万元,8月25日我电话询问李某又再次告知无法还款。25日晚上李某又再次承诺,说在8月31日前一定会先还款20万元,但是到期又告知没有钱,无法还款!9月3日,李某又承诺说在10月1日前一定先归还我5万到10万元,直到9月16日,我打电话询问李某又再一次的告知已无法还款!……李某在借款无法归还后火速与其爱人离婚,有转移财产之嫌!

9月1日,丰林镇政府李某同事打电话做笔录时,明确告知李某是具有偿还能力的,有固定资产等,但是李某一直拒绝还款,拖延时间。李某无视国家法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地方领导,其行为实属欺诈!

李某在借款时目的不纯,故意隐瞒事情真相,已属诈骗!

以上,确定属实!请上级领导给予帮助!万分感谢!



官方回复(点击回复)

德安县纪委监委、德安县委组织部、德安县公安局 回复:

德安县关于丰林镇干部高额借款处置情况的回复

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德安县委高度重视,及时调查。现将有关处置情况作如下回复:

李炳华,系丰林镇政府干部,其确有网民所反映借款行为。目前,德安县纪委、监委已经立案处理;依据干部任免条例,德安县委已停止其相应职务,并正在按程序办理免职手续;县公安机关正在侦办处理当中。

                                                           德安县纪委、监委

德安县委组织部

                                                           德安县公安局

                                                        2020917


回复时间2020-09-17 12:36:20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德安县“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0-09-16 16:09:50

网友留言

网友:北极寒        2020-10-10 22:09:39 发表评论:
这才是真正监督的,像某某办只是替别人上传回复稿子的。

网友:知足就乐        2020-09-21 09:14:32 发表评论:
这种人不应该做领导干部,应免职清退。

网友:聂乔        2020-09-18 13:50:32 发表评论:
这个人还是镇上的书记哦,这样做也太不对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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