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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滥用职权、弄虚作假、无所不能

网友名字    万长仔    发表于:2020-09-27 16:35:58

1、我叫万长华,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电话18296488699,本人于2019年6月15日在临川区新城开了个隆江餐饮店,主打网上外卖,当时合作美团外卖平台,后7月3日加入饿了么平台,当晚美团业务经理“洪聪明”微信(12秒)威胁我不应该做饿了么平台,7月4日上午美团就置休关我店,麻烦不断直至7月8日拉黑关停我店,说我店有顾客投诉,我叫提供证据又拿不出来,我跟美团总部互打几十个电话抚州代理商就是不配合解决,我于7月17日把美团投诉到临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8217772,(当时还有不配合美团垄断市场店被划到河中、起送费调500元起送等都把美团投诉了,市面上还有无数商家被美团逼关停饿了么平台等受害者都是铁的事实,区市监局始终可以看不见查不到美团垄断市场,存在不良竞争行为)7月26日我到区市监局执法大队,当时执法人员章志军、刘和平、张毅等6个人在场,我说只要美团拿出一个真实顾客投诉来我店转让掉不开了,没有投诉捏造的就叫美团跟我把店开开来,章志军说好多顾客投诉,人家美团都有证据的话,叫我先回去“当歇伏”。

2、去年8月28日章志军一个人跟我与美团笔录执法,美团改口捏造一大堆无中生有的事,章志军就迎合,10月11日刘和平一个人执法跟我做笔录,提前就把笔录打印好了要我签字,故意把美团改口捏造的事加陷害于我,我要求删掉,死活不删,突然大声呵斥硬要我签字,我提供美团置休、拉黑我店、江西电视台曝光美团违法行为的视频等,故意不采纳,(我怎么执法无须你来指导)唯独取了一段12秒语言还被刘和平故意乱翻,我那么多证据区市监局故意不取,且把美团改口捏造无中生有的“庄梁认为”,经调查核实来欺骗区、市、省政府,太不可思议。从去年7月17日至今,我书面材料三十多次投诉到无数部门,电话打了几百个,跑路不计其数,区市监局一直循环弄虚作假欺骗政府应对,害的我万长华苦不堪言。特别是当初我开那个店是拿我77岁老父亲作田种菜积攒了几年的辛苦血汗钱,且负债几十万,今年2月份又因生计离婚了,成天脑海就是这些憋屈、烦心事,什么也没有干。

3、区市监局回复政府说我局在调查中本着程序合法,定性准确的原则,我那么证据故意不取,一个单独笔录执法且硬要我签字是程序合法?经区市监局调查核实美团去年7月8日关停我店的情况属实,【也有美团笔录承认关我店的证据】,今年8月24日、8月31日区市监局回复政府说;我局本着认真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密集分析、讨论、经过认真调查和全面取证“诬蔑”我自己关自己的店来回复政府,还有连“子虚乌有”的事他们都能全面取证,无视党纪国法。

4、恳请政府本着实事求是,讲证据,【大把证据】为人民当家做主,谋福利,“主持公道”,给实实在在百姓生计,一年多来,我无数无数次投诉,区市监局就始终欺瞒应对,恳求政府严惩临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

官方回复(点击回复)

抚州市临川区“五型”办 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万某华于2019年6月15日开始在抚州美团外卖网销售餐饮,后为扩大营业额,于2019年7月3日,又在饿了么网进行餐饮销售,因万某华在美团网上平台经营不到一个月就存在8次网上差评和3次客户投诉, 7月7日和7月8日美团外卖网两次将其店置休,万某华认为无法在美团网上正常营业,于7月8日主动自行下线美团外卖网,仅与饿了么网上餐饮平台一家合作继续经营。2019年7月,正值抚州市创国家卫生城市期间,万某华开的“隆江餐饮店”因条件不达标被我局列入整改之列,7月24日其本人也签了关店整顿承诺书(见附件)。

       2.区市监在对抚州美团立案调查的同时,考虑到万某华的情况特殊,本着尊重事实、协商调解的原则,为了让万某华生意不受损失,于2019年8月28日召集抚州美团负责人庄某和万某华进行调解,抚州美团负责人庄某答应让万某华整改到位后重新上线经营,但万某华不服从调解,坚持不按创国卫要求整改重新开业,个人意愿要求区市监对抚州美团定性违反《不正当竞争法》并作出相关的处理。由于调解不成功,区市监明确告知万某华对调解不服,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至于抚州美团的违法事实,区市监在调查过程中本着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的原则,对抚州美团涉嫌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免于处罚;但掌握了违反《食品安全法》有关网络订餐规定的违法事实,区市监于2020年3月31日对抚州美团下达了没收违法所得6991.8元,并处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案件处理结果已经执行到位。 

        4.对于万某华投诉区市监执法办案人员在调查处理抚州美团过程中存在袒护包庇美团的行为,区市监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于2020年5月21日约谈万某华,充分听取其诉求,成立新的调查组对抚州美团相关问题再次展开调查,5月26日又约请专业法律顾问对万某华进行法律援助,5月27日、6月2日、6月3日、6月9日、6月11日、6月23日组织相关人员对调查情况进行密集的讨论分析,经过认真调查和全面取证,事实情况是:一是万某华在2019年7月3日加盟饿了么网上外卖平台前就有3次顾客投诉和4次差评,7月3日之后又有4次差评,与万某华诉说的“7月3日上饿了么平台之前一直无差评和投诉”的反映情况不符;二是美团客服经理以客服投诉、网上差评和卫生不达标的原因多次上门要求万某华整改,万某华没有虚心接受客户经理意见整改,并与其产生口角,致使抚州美团在7月7日、7月8日两次以万某华违反与美团制度规定将其网店置休整改;三是万某华本人在7月8日自行下线美团网上经营,个人自动终止与美团合作,并非抚州美团强制让万长华下线经营;四是万某华被投诉和差评超过置休处理下限(网上差评及投诉率超过总网评的10%),并且在接受顾客投诉和差评的网上回复中有言词过激行为,导致抚州美团两次将其店置休;五是万某华本人于7月8日自行下线美团外卖网后一直与饿了么网络平台一家合作经营,直到7月24日因创卫条件不达标,签字承诺关店整改,但是万某华没有按照创卫标准认真整改;六是抚州美团客服经理在对待消费者投诉万某华网店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对商户采取置休措施时也没有保留处理的证据资料。到目前为止,没有充分确凿证据能证明抚州美团存在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行为。

      下一步,对于抚州美团和万某华之间的纠纷,区市监将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如有其它疑问,可咨询临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794-8458017。




回复时间2020-09-29 10:00:00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抚州市临川区“五型”办,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0-09-28 17:42:53

网友留言

网友:hh        2020-12-05 11:24:40 发表评论:
美团能管人家线下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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