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保安服务总公司从2013起偷税漏税,侵占克扣南昌市保安服务总公司高新区航空城保安中队上百名保安员个人所得税每月120元,经本人在税务局查实,分文没有上缴国税局(南昌市税务局)。侵占克扣所有航空城保安中队每人每月500元补贴工资,航空城保安中队所有员工及南昌市保安服务总公司一万多员工,有交通协警,各大企业保安员,学校,银行保安员都和我們一一样被公司侵吞剥夺了社保(五险一金),年休假,节假日,星期六星期天加班工资,降温费,取暖费等劳动福利待遇,就连法院判决为我们补缴社会保险都不执行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公然挑衅法律威信,有财产有能力就是不执行法院判决。我们弱势群众真是维权无门,实在是没有时间与他们通过法律途径一直拖延时间解决问题下去,已经四,五年了,问题还是解决不了,官司也不知打到那年那月是个头,为了能让弱势群众安心工作,请求政府为维护社会稳定,能让公司一万多弱势群体员工早日得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被南昌市保安服务总公司侵吞剥夺的所有福利待遇早点退回给员工养家湖口,请政府领导出面主持公道,请各界社会媒体出面遣责和监督南昌市保安服务总公司黑心企业不道德侵害弱势群体切心利益行为。谢谢!
南昌市公安局 回复:
关于群众反映南昌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偷税漏税克扣工资情况的核查报告
南昌市“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6日,贵办转来的群众反映南昌市保安服务总公司(以下简称保安公司)偷税漏税克扣工资情况投诉件收悉后,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按照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徐十斗同志的批示要求,市公安局督察支队开展调查,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群众反映保安公司偷税漏税和克扣500元保安工资问题的调查情况 2013年1月,保安公司与洪都集团签订了为期三个月的临时性保安服务协议,由保安公司下属单位青云谱公司派驻10名保安员,承担洪都集团下属航空城的安全保卫工作。根据双方签订的保安服务协议,保安公司按每人每月1900元收取保安服务费。同时,考虑航空城地理位置偏远,经双方协商,洪都集团给予保安员每人每天伙食补贴40元(双岗),通讯补贴每人每天4元,交通补贴每人每月100元 ,合计每人每月1420元。2013年6月,该合同续签,经双方协商,保安员伙食补贴调整为每人每天60元(双岗),其余保持不变,调整后合计每人每月2020元。鉴于保安员属于低收入群体,航空城所有保安人员收入均达不到每月缴纳120元个税的标准。从群众反映情况看,120元个税应为航空城每月给予保安人员的伙食补贴形成的税款。根据保安公司与洪都集团的协议约定,客户航空城每月补贴保安员伙食费、通讯费、交通费2020元。以上补贴已纳入保安服务费,属于营业税的纳税范围,税费为2020元的6%,即每月121.2元。此项费用已作为保安公司营业额的一部分,已按规定缴纳了营业税。 保安公司一直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未发现群众反映的克扣航空城保安员500元补助工资情况。
二、关于群众反映保安公司劳动和福利节假日待遇等问题的调查情况 经查,保安公司是一家运作了35年的国有企业,产生了保障机制不健全等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保安公司正在积极创造条件,努力进行整改,并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一是社保方面。保安公司驻航空城保安员38人,目前,已办理社保7人,未办理社保31人,这31名保安员均出具书面申请,要求领取社保补贴,无需保安公司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保安公司对于未办理社保的人员均给予相应的社保补贴。二是加班费方面。保安员工作性质为轮班不定时工作制,每个岗位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均摊至每天为6个小时,无固定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对于每年11天的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目前保安公司已经进行了规范,均给予每名保安员每年1000元加班补贴。三是降温取暖费方面。保安公司已按国家相关规定发放了降温费,标准为室内每月160元,室外每月240元,按4个月发放,烤火费发放可由企业自主决定,国家未作强制要求。四是年休假方面。对于工作满一年且申请年休假的人员,总公司均予以批准,同时在队伍内部调配班次,合理安排人员公休。
三、关于群众反映不执行法院判决问题的调查情况 该群众反映保安公司不执行法院判决情况,经查看群众上传的资料,为保安公司原保安员刘秋华起诉保安公司的判决书。 2013年5月,刘秋华由青云谱保安公司派驻在位于青云谱的洪都集团上岗,后随洪都集团整体搬迁至高新区航空城。刘秋华在航空城工作期间,存在违反客户单位规章制度情况,客户对其工作不满意,且因不能控制自身情绪,同一岗点保安员投诉其言行过激。根据客户和保安分队长意见,保安公司将刘秋华调离航空城,安排在其他岗点上岗。但刘秋华一直不服从分配,长期不上岗。
2016年6月,刘秋华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提出三点请求:
1、裁决确认解除与保安公司劳动关系;
2、裁决保安公司补缴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3、裁决保安公司支付其经济补偿金15564元。
经2016年7月14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
1、保安公司补缴其2013年6月1日至2016年3月30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双方当事人按国家规定比例缴纳;
2、双方劳动关系于2016年4月5日解除;
3、保安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9517元。
保安公司对市仲裁裁决提出疑问,并先后诉讼至西湖区法院及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8月2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
1、双方于2016年4月5日解除劳动合同;
2、保安公司支付刘秋华经济补偿金15402元。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后,保安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支付了刘秋华经济补偿金15402元。但在补缴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时,保安公司依法支付了单位应当承担的部分,刘秋华一直未支付个人应当承担的部分。此后,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先行冻结了保安公司10万余元补办社保资金,社保部门也多次介入协调,要求刘秋华缴纳个人承担部分社保款,但刘秋华一直未缴纳。因刘秋华本人拒不承担个人出资部分款项,致使其未能补办社保。
四、核查结论
(一)未发现保安公司存在偷税漏税问题;
(二)未发现保安公司克扣500元保安补助工资;
(三)群众反映的劳动福利问题,为历史遗留问题,保安公司已经做出实质性整改;
(四)群众反映不执行法院判决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其刘秋华不承担个人应当承担的社保款,导致法院判决未能执行。
南昌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3日
回复时间2020-12-04 15:45:12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南昌市“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0-11-26 10:13:55
网友:头条网友 2020-11-26 13:12:10 发表评论:
克扣工资和不发工资无偿用工为什么这么普遍?是政府监管不力还是不良企业大多,处罚成本小导致他们把这当家常便饭?有困难找大江网,为百姓发声,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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