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村小组代表全村私自签约合同出租给别人,在此期间完全不顾全体群众反对,为此事合同闹了好几次不欢而散,群众自始至终都是不同意。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希望上面领导明察秋毫 为村里群众主持公道。
乐平市“五型”办 回复:
关于反馈石下村分水岭(烟冲山)私自出租山林一事,经查实核证得知,本次租赁是严格经过该村群众党员及村小组会议讨论确定,公平、公开、公正地进行合同签订的,不存在私自出租一说。因检举人常年在外,对本村此次租赁合同的原委不是特别清楚,因此产生误会。现经过村小组和租赁人的沟通解释,检举人已知悉此次租赁原委,且认同本村此次租赁活动,误会已化解!
回复时间2021-01-04 10:04:05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乐平市“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0-11-27 17: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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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市“五型”办 回复:
关于反馈石下村分水岭(烟冲山)私自出租山林一事,经查实核证得知,本次租赁是严格经过该村群众党员及村小组会议讨论确定,公平、公开、公正地进行合同签订的,不存在私自出租一说。因检举人常年在外,对本村此次租赁合同的原委不是特别清楚,因此产生误会。现经过村小组和租赁人的沟通解释,检举人已知悉此次租赁原委,且认同本村此次租赁活动,误会已化解!
回复时间2021-01-04 10:04:05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乐平市“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0-11-27 17:3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