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一个守法的公民,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众森红谷一品,本人依照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于2020年11月10日依照法律规定提交筹备业主委员会的材料到南昌市新建区长堎镇政府及所管辖的社区,按照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建设单位书面报告或者业主书面要求后的六十日内,会同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而现在远远不仅远远超出了物业管理条例的期限没有落实,反而打电话到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反馈的信息是过年后再商量事宜,我想说的是,政府部门就如此的不遵守法纪?明确了时间的东西,还得去过完年才来商议?政府部门不是只有大年三十之后的7天假期么?政府也跟农村一样?需要过了腊月就一直过年?那么老百姓办事情,是不是也要等你们过完年才能办得成呢?我们纳税人的钱到底谁拿了,政府不作为,到底是为了百姓?还是为了自己?懒政就是没有作为,但是平平稳稳。可这种平平稳稳,你们拿着我们纳税人给你们发的钱,你们拿的安心么?法律规定就让你们当成儿戏了?
网友:新建区一公民 2021-02-20 10:55:39 发表评论:
这叫回复吗?完全是敷衍啊!
网友:就是这样 2021-02-06 12:06:17 发表评论:
不作为是常态,你才知道。上班一杯茶,一张报纸看半天。小事不做、大事不会做。到时工资打卡上,你奈我何。公务员就是这样,你想怎样。不懂事,还在叽叽歪歪。我就是天,有本事就告。我还是我,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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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堎镇人民政府 回复:
回复时间2021-02-08 16:42:15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新建区“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1-02-04 09:4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