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吉州区樟山镇尧塘村委会巷口村的村民及家属,我们的父亲留给我们的1幢私房 (地处在贵镇尧家塘村巷口)约500平方米,是清代民初建筑,历经百年房屋结构牢固,外观完整,除小边角的外面瓦塌下外,是幢很不错徽派建筑。
由于各种家里的原因和情况,我们都相继搬出,所以也未时刻对房屋维护,内部的门窗省些掉落。基于此况,去年2020年10份我们大家都到现场商量好了年后修善。
可是今年过年后,正当我们准备修善材料去开工时,发现房屋已不翼而飞了,只剩下了一片空地。大家目登口呆!是谁干的?如此敢大妄为?经打听后确认是尧塘村支记刘某带领一帮人强行折除的。
凭什么?是土匪?还是强盗?这是村里支部的书记吗?他懂得国家相关的法律吗?折迁农村房房,国家已三令五申的强调拆迁政策及法律法规。可他置若罔闻 ,随心所欲 。任意侵害老百姓的财产和利益 ,这样的人还配当书记吗 ?
为此,我们今天致书于你们,恳请樟山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彻查此事 ,决不能姑息这个侵害老百姓 利益的人,他必须承担由其造成的后果 。
否则,我们将诉之相关纪检部门 和法院。给我们一个公道!
以上为拆除前照片
被强拆后
吉州区樟山镇人民政府 回复:
尧塘村委会巷口村小组于2020被列为全区人居环境整治点,根据人居环境整治要求,村内危旧房、土坯房必须进行拆除整治。网民“亮剑”反映的房屋为六户村民共有产权房屋,房屋产权人分别为原村党支部副书记梁群久、梁群久大妈郑秋莲、梁群久同家族奶奶周伙秀、梁群久同家族叔叔梁福轩和梁耀轩以及梁群久同家族爷爷梁文庭(已故)的子女(居住景德镇)共有。
该房屋由于年久失修,破损严重,屋顶瓦片基本没有且木条断裂,后墙倒塌多年,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2020年7月初,巷口村开始启动环境整治,工作组多次上门与在家的梁耀轩,周伙秀儿子梁龙轩、梁福轩做工作,并征求房屋共有产权人的意见,是修缮好房屋还是拆除掉房屋。在家的房屋共有产权人向工作组反馈该房屋共有户数较多,且房屋实在破旧,认为没有修缮价值,均表示愿意拆除。还有一户梁文庭(已故)的子女一直居住在景德镇,镇村工作组委托了原村支部副书记梁群久做其工作。梁群久向工作组反馈,2020年国庆节期间他们会回老家,到时同他们家族再商量下如何处理。2020年国庆节后,工作组再问原村支部副书记梁群久与他家族商量的情况。梁群久回复说,他们家族同意拆除。2020年10月15日,工作组组织机械对该房屋进行拆除。拆除现场,工作组成员以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原村副书记梁群久、梁福轩均在场,房屋产权共有人梁福轩现场还要求工作组把拆除的废料按其要求摆放好,房屋产权共有人无任何异议,不存在无故拆除的问题。
回复时间2021-04-22 17:32:57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吉州区“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1-04-13 17:10:54
网友:亮剑 2021-05-10 10:34:18 发表评论:
我反应的樟山镇政府回复纯属歪曲事实 ,他们没有认真调查事实真像,我们家属根本不知道知道此事,那来同意折除?“回复”内所说的人与我们的房没有任何关系。完全是村里书记他们歪曲事实 。请政府再深入彻底查清!给我们一个公正答复!!
网友:亮剑 2021-04-26 20:12:28 发表评论:
樟山镇的回复完全是不真实的,请认真查清事实真相,“回复”中的主体人都弄错了,所说的人物跟房屋产权人无关,这就更能证明他们没还原事实本来面目。需请相关部门进一步彻底查出真像。谢谢!!!
网友:亮剑 2021-04-26 17:29:37 发表评论:
纯粹瞎编 ,周伙秀根不是我家里的人!梁群久也从来没有跟我们讲此重。他说:我根本就没有同意折除。可以查实!希望镇政府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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