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问政江西 > 正文

兴国县均福山森林公园的违法施工追究违法责任

网友名字    均福山林场老百姓    发表于:2021-08-10 11:38:20

我是均福山森林公园的老百姓,均福山森林公园是江西省省级森林公园。在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均福山森林公园管理局老乐屋工区米晒潭坎下有一违法建设的坝,长4.9米,宽1.25米,高1.25米。这属于毁林行为。

根据《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第十条森林公园的设施和景点建设,必须按照总体规划设计进行。在珍贵景物、重要景点和核心景区,除必要的保护和附属设施外,………不得建设其他工程设施。第十一条 禁止在森林公园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

为此,请求对违法人追究法律责任。


图像.jpg


发帖人(点击回复)

发帖人 :满意

按期处理:     
处理结果:     
落实到位:     
廉洁效能:     

发表评价:

问题得到重视,希望尽快解决。
评价时间: 2021-08-25 00:03:01
  • 满意不满意
  • 满意不满意
  • 满意不满意
  • 满意不满意

    总体指数:

  • *评论内容:
    *手机号码:

官方回复(点击回复)

兴国县“五型”办 回复:

关于“兴国县均福山森林公园的违法施工追究违法责任”问题的答复

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兴国县均福山森林公园的违法施工追究违法责任”问题我县收悉后,立即转崇贤乡人民政府、县林业局等相关单位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查,兴国县均福山森林公园老乐屋工区米晒潭坎下,有一违法建设的坝(长4.9米、宽1.25米、高1.25米),系泰和县小龙镇白云山村村民所为,未经县林业局报备报批。202186日,均福山森林公园管理局在该处违建物上张贴了通告,要求限期拆除,并将持续跟踪,确保拆除到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回复时间2021-08-20 12:12:53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兴国县“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1-08-17 09:23:33

网友留言

暂无留言

昵称:
内容:
《问政江西》栏目提醒您:

请实名提交投诉建议内容(后台保存,严格保密)

1、所有内容,一经提交,均无法撤消或修改,请您慎重对待每一次发言。

2、在必要时,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3、所有留言本站在未调查核实前,概不负责其真实性。

  • 回复单位*
  • 联系方式 *
  • 回复标题*
  • 回复内容 *
    官方回复提交说明 (《问政江西》栏目咨询投诉热线:0791—86849600、86847516 传真:0791—86849348 QQ:392994754 邮箱:msrx315@163.com )
    1. 官方回复必须是单位名称,并务必如实填写真实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件,以便问题处理部门核实相关情况。若不能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或无具体内容的留言,回复将不予受理(本栏目将对回复单位信息严格保密);
    2.官方回复必须客观、真实,严禁出现侮辱、诽谤、淫秽等言论;
    3.回复单位承担一切因回复不当或不实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4.官方回复提交内容经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将发布到页面的贴文下方,请您及时关注;
    5.官方回复的审核时间为工作日的8:00——17:30;
    6.官方回复是指被投诉、举报单位或员工,经调查核实后,以单位名义对投诉内容进行回应,其内容仅代表其单位观点,不代表本栏目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