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均福山森林公园的老百姓,均福山森林公园是江西省省级森林公园。在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均福山森林公园管理局老乐屋工区米晒潭坎下有一违法建设的坝,长4.9米,宽1.25米,高1.25米。这属于毁林行为。
根据《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第十条森林公园的设施和景点建设,必须按照总体规划设计进行。在珍贵景物、重要景点和核心景区,除必要的保护和附属设施外,………不得建设其他工程设施。第十一条 禁止在森林公园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
为此,请求对违法人追究法律责任。
兴国县“五型”办 回复:
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兴国县均福山森林公园的违法施工追究违法责任”问题,我县收悉后,立即转崇贤乡人民政府、县林业局等相关单位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查,兴国县均福山森林公园老乐屋工区米晒潭坎下,有一违法建设的坝(长4.9米、宽1.25米、高1.25米),系泰和县小龙镇白云山村村民所为,未经县林业局报备报批。2021年8月6日,均福山森林公园管理局在该处违建物上张贴了通告,要求限期拆除,并将持续跟踪,确保拆除到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回复时间2021-08-20 12:12:53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兴国县“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1-08-17 09: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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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得到重视,希望尽快解决。评价时间: 2021-08-25 00: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