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领导!你们好!我是于都县新陂乡塘坑村村民,本人在2018年8月23至2020年8月26日离职,整整二年时间在新陂乡塘坑村任职妇联主席职位,当时村书记叫我去上班时就说有社保补贴,然后就2018年年底了需要缴纳社保了,我就开始问这个村书记,他就叫我把社保缴费证,身份证,银行卡等复印件给他,因为我之前自己在缴着社保,就是说我原来在缴着,乡政府就懒得帮我办理,说补贴钱到我账号上自己缴,我说也可以,后来就总是推推,一直到现在,现在这个村书记就改口了,临聘可以不补贴社保,政府是有这个政策享受社保的百分之几补贴的,这个村书记横行霸道,就因为我们组里新农村建设房屋改造,拆土坯房,建新房子政府的政策有补贴,一分钱不给我们,我知道这些事经常会问他,所以他对我意见大,他抓住社保补贴不给我,所以请求上级领导为我们做主,谢谢!
于都县“五型”办 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江西”平台上反映的“于都县新陂乡塘坑村为何我的社保补贴款迟迟不给”等问题已收悉。我县立即安排新陂乡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聘用两年间村委会未给缴纳社保费用的问题。2018年塘坑村聘用您时,未签订聘用合同,没有具体明确如何缴纳社保、由谁缴纳的问题,鉴于您确实在村聘用两年,经与村委会及您本人协调,同意以工资补助的形式按200元/月补给您作为村委会为其缴纳社保费用,共计补发4800元。
2.关于反映松木坑组新农村建设未补到资金的问题。该组在2016年实施了新农村建设,确实有部分农户建房或者房屋立面提升享受了政策补助。也有部分农户在农村建设点验收之后建设房屋或立面提升,因政策时效性,该部分农户不属于政策补助范围内,当时也有部分农户到新陂乡新村办咨询过此事,当时工作人员也给予了答复。因此符合2016年新农村建设政策标准的农户都已享受到相关政策,不存在政策范围内的农户未享受到补助资金的问题。
新陂乡政府工作人员已与您协调沟通,您同意以上调处结果。
感谢您对于都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于都县“五型”办
2021年12月28日
回复时间2021-12-28 17:41:18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于都县“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1-12-15 16: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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