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住址:上饶市婺源县赋春镇赋春村金竹街58号。本人于2020年底通过上饶市婺源县赋春镇赋春村委会办理农村自建房不动产权证,2021年8月拿到产权证,发现我的产证的面积为邻居张根旺的建房面积,而张根旺户产权证面积为我的实际房产面积。遂反应至村委会与镇自然资源所,得到更正处理回复。 于同年12月再一次拿到产权证,发现在原证权益人处的姓名被手动划掉,同时手写本人姓名并加盖婺源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专用公章。得到回复为顺利办理。
本人立即带上此产权证到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窗口咨询。得到明确回复:此证无效,不能在法律角度上证明此处房产属于本人所有。于是再一次寻找赋春村委会要求实事求是办理合法产权证,被拖延至今无果!
本人诉求:恳请相关部门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原则监督落实,为本人办理实际正确面积不动产权证,并对邻居张根旺户产权证作出有效更正。避免激化群众矛盾!
婺源县“五型”政府办公室 回复:
省“五型”政府互动平台:
“婺源县赋春镇赋春村金竹街58号居民不动产面积登记错误”交办件(编号256810)收悉,我县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县自然资源局、赋春镇进行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2019年我县启动全县农房确权登记工作,农房登记统一由第三方测绘单位勘查测量。由于测绘单位工作疏忽,将反映人户与其邻居张根旺户的测绘结果调绘错误,导致其与张根旺户的不动产登记均出现错误。经多次协调,2022年3月11日,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将反映人与张根旺户两本证书收回,并已为两户完成了不动产更正登记,换发了新证。
婺源县“五型”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
回复时间2022-03-17 16:29:08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婺源县“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2-03-10 16:15:36
网友:一泓清水 2022-03-12 17:11:33 发表评论:
工作人员办事太不认真,该处理。
1、所有内容,一经提交,均无法撤消或修改,请您慎重对待每一次发言。
2、在必要时,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3、所有留言本站在未调查核实前,概不负责其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