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鄱阳县城东社区北五巷25号
反映问题:该住户长期在自家院子里饲养了一只大型犬,这只狗从早到晚时不时发出狂吠声严重影响了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 经附近居民多次劝说 请求其使用嘴套、电子项圈等方式加以约束 但该住户依然我行我素 继续放任犬只扰民 无奈我们只能求助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鄱阳县公安局 回复:
问政江西:
我单位接到上饶市政务服务热线平台转办件(编号:260702)》件后,高度重视,尽快核查、快速处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我局指派新桥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城东社区北五巷25号,了解到户主胡小红在家里养了一只小型宠物狗,该宠物狗不属于大型犬只,民警告知户主胡小红饲养宠物狗要注意邻里和谐,不得干扰周边邻居的正常休息,建议给宠物狗带上嘴套及绳子对宠物狗进行约束,不得伤害到其他人。户主胡小红表示宠物狗性情温顺且非常乖,平常不会发生出狂吠声和佩戴宠物绳子,宠物狗也定期打了疫苗无乱咬人行为,周边的部分邻居和小孩都喜欢该宠物狗。
我局民警对户主胡小红进行警告,胡小红表示自己饲养宠物狗会注意方法,不会再干扰到周边邻居的正常休息。
鄱阳县公安局
2022年4月19日
回复时间2022-04-20 09:40:56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鄱阳县“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2-04-13 17: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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