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干县洪家咀乡中湖村委会后湖村小组村民,我村小组大塘湖被部分村民擅自霸占建房(霸占湖面多的人还拿去出卖),严重影响我村生产生活的问题,请求领导予以查处。 我村有一口“大塘湖”大约有30余亩左右的面积。
余干县“五型”办 回复:
反映人: 您好! 接到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马上安排人员到相关村委会进行调查了解,现将调查结果反馈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的问题中湖后湖村池塘占地问题,有的房子甚至已经住了七八年以上,所以我们乡村两级干部已经多次去现场进行协调处理,并多次找到反映人员面对面交流沟通,做好政策解释工作,考虑到农村的历史原因和农村工作的实际,我们综合考量,已经对此情况作出了各方维持现状的决定,并在今后对相关池塘进行严格的管控。但是相关反映人员每次都是以没有达到他们的目的为理由继续向有关部门反映,甚至口口声声说某村组干部收了钱,但是却又提交不了任何证据。 最后我们要说明的是:当地党委政府对于一些人反映的问题不一定是以达到反映人的目的为标准才是解决了处理了,也不是没有达到您的目的我们做出的处理就是不对的,而是在原则范围内,要综合考虑一些政策、历史原因和农村工作的实际情况,去拿出合适的处理意见。而且大家属于同一个村集体,远亲不如近邻,大家理应互帮互助,相互包容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和谐相处,如果大家动不动以这样的方式处理问题既影响村民团结,又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以上是我们调查了解的情况,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监督,也希望今后您能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回复时间2022-10-20 10:08:54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余干县“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2-10-14 15: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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