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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峰县岑阳镇刘源坑村村民房屋被拆

网友名字    邓高斌    发表于:2023-01-14 09:08:27

横峰县岑阳镇刘源坑村邓高斌,未经老百姓允许强拆房子,村里直接把我家拆迁协议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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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点击回复)

横峰县“五型”办 回复:

关于岑阳镇刘源坑村村民房屋被拆问题的回复

问政江西平台:

我县岑阳镇刘源坑村落社区村民邓高斌在贵平台反映“横峰县岑阳镇刘源坑村村民房屋被拆”的问题收悉。我办会同属地乡镇,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反映问题

县岑阳镇刘源坑村村民邓高斌反映,未经老百姓允许强拆房子,村里直接把我家拆迁协议签字。

二、调查情况

刘源坑村落社区原为刘源坑煤矿矿管村,依托刘源坑煤矿,2003年上半年,因原横峰县国有刘源坑煤矿(隶属于横峰县原经委,现工信局)改制,原刘源坑煤矿下辖的刘源坑行政村(矿管村)划入横峰县原铺前镇辖区,2003年10月,我县撤铺前镇,其随之并入岑阳镇。由于人口总数达不到行政村的规模要求,2005年撤销岑阳镇刘源坑行政村设岑阳镇刘源坑村落社区。由于煤矿长期开采,致使该村地表下面被掏空,地下水系遭到破坏,地下水位降低,从而导致该村地表下沉,常出现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2005年和2008年,先后两次发生较为严重的地质灾害,地面出现塌陷、裂缝,造成居民住房墙体开裂及生产生活用水紧缺,直接威胁到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2007年刘源坑村落社区部分村民以深山库区的名义向上级申请搬迁,后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始实施刘源坑移民整体搬迁项目。2008年10月,岑阳镇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刘源坑村整体搬迁安置方案>的通知》(岑府发[2008]55号)文件。2008年至2016年,刘源坑村民分三次进行了搬迁,2007年开始启动33户刘源坑村民搬迁至糯禾工作(当事人邓高斌家当时就安置在糯禾垅,已搬迁糯禾垅多年)。2008年启动89户刘源坑村民搬迁至白沙岭的工作。2010年启动84户刘源坑村民搬迁至叶家山的工作。目前,206户刘源坑村民搬迁工作已全部完成。整体搬迁资金来源由县政府拨付和刘源坑煤矿补偿款两部分组成,每户搬迁村民与刘源坑村签订了刘源坑整体搬迁协议,协议中明确了移民搬迁和原住房拆除的补偿标准、补偿金发放方式,协议约定村民移民搬迁后,原住房必须无条件予以拆除。到2022年底为止,邓庆友移民搬迁的所有补偿款已全部发放到位,除极少数原住房还未拆除外,该村整体搬迁的所有工作已全部结束。

根据协议规定,前期岑阳镇政府和刘源坑村落社区的干部到每个搬迁户家通知了原住房拆除的有关事宜,经镇、村干部多次上户上门做工作,绝大部分搬迁户都同意对原住房进行了拆除,最后只剩下反映人邓高斌和黄小明两户坚决不同意拆除原住房。

为严格执行整体移民搬迁协议,刘源坑村落社区委员会组织人员对反映人邓高斌和黄小明两户的原住房进行了拆除。为确保拆除过程中的安全稳定,经镇政府申请,县综合执法大队、城乡建设规划大队派员到拆除现场,与镇、村干部一同进行了现场安全维稳。

三、处理情况

综上所述,此次对反映人的原住房进行拆除,手续齐全,程序合法,未存在所述“未经老百姓允许强拆”“直接把我家拆迁协议签字”等情节,反映问题不实。

四、后续反馈情况

2023年1月14日、15日,岑阳镇刘源坑村落社区负责人吴安楠两次给反映人邓高斌,就其反映的问题与其进行沟通,就处理意见与当事人做了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经沟通,反映人表示对相关政策能够理解,属地乡镇将持续跟进此项工作,我办也会持续关注。

 

横峰县“五型”办 

2023年1月28日 


回复时间2023-01-28 18:03:17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横峰县“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3-01-16 16:25:48

网友留言

网友:微信网友        2023-01-19 19:16:56 发表评论:
他们最后是怎么处理的呀,我家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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