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鹰潭市余江区平定乡人,我母亲出生于1972年,于1995年生育独子后结扎,领取了独生子女光荣证。当时说每年会有相应补贴。确实于2006年上半年,下半年两次领取了18元、36元的津贴,但是往后一直没有,咨询以前的计生办也是含糊其辞。如今听说中央拟定:2023年,独生子女家庭补助标准出台。也在近期听同事说他父母亲每月都有。所以,想咨询我父母的独生子津贴实际情况怎样?是否被挪走贪污掉。请给予一个详细答复。
余江区“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回复:
您好,对于您反映的“独生子女补贴政策”的问题,我区高度重视,立即转相关部门及乡镇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根据我省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中,独生子女父母在年满60周岁可以享受每人每月100元的奖励扶助政策。因您母亲于1972年出生,未满60周岁,故暂时不能领取补贴。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社会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回复时间2023-02-27 10:13:03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余江区“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3-02-21 17: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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