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象湖三路临时停车位上,昌南停管中心违规派人进行收费,此条道路未进行通车,并未进行交付的时候,南昌县城市管理局就派昌南停管中心的工作人员就开始对此条道路进行收费,这条道路上每天晚上有许多小摊贩也没人管,导致每次出行都十分危险,道路上的垃圾也没人管,南昌县城市管理局就知道收费,明显的懒惰之风,明显的不作为
南昌县城管局 回复:
经县城管执法局核实,
1、路段内泊位划线印有编号,属于收费泊位路段,经县政府批复认可;
2、该收费在合理范围内,且严格按照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3、该泊位收费行为,经由县政府统一规划、统一施划泊位,并统一编号管理收费;
4、流动摊点问题我单位执法人员已加强该路段管理。
回复时间2023-05-24 08:48:51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南昌县。
回复时间2023-05-16 17:39:02
网友:正义来临 2023-09-25 17:08:40 发表评论:
公共道路是共有资源,怎么可以画车位收费,要么不划车位让道路更宽更好行驶不堵车,要么划了车位就免费。
网友:正义不会缺席 2023-09-25 17:07:28 发表评论:
城管局有什么权利收费,况且这些钱进了谁的口袋?
网友:伯乐 2023-07-27 08:34:44 发表评论:
官商勾结
网友:唱国歌 2023-06-19 10:41:06 发表评论:
你们胆子真大,真敢投诉啊,不怕接到的第一个电话是被投诉人打过来的啊?
网友:A007 2023-06-17 22:18:06 发表评论:
公共停车位本来就是方便群众的,现在成了某些人的敛财工具,收费即不管理又不负责。
网友:昌南客 2023-05-22 08:52:05 发表评论:
哪有管理,就是收费,抢钱。如管理好我们也不在乎这个钱。
网友:XXXX 2023-05-17 07:59:32 发表评论:
南昌县政府严重不作为!!!公共车位,停15分钟就开始收费;收费后不参与管理,公共停车区域乱停乱放严重,严重阻碍居民出行,典型收费就是管理的懒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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