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新人民医院工地的水电工,5月11号早上8点半左右和管理罗德军及小工刘洪序一起在地下室安装排污泵的排污管,三人我中间突然模板断裂我一人掉入近三米的排污池内,导致本人多处挫伤及左脚跖骨骨折,当时管理叫我自行去医院,后看我不能走路就用车把我送到万安人民医院门口就走了,之后和相关人员沟通,要就不接电话,要没说是我就说忙挂电话,现要求其工地报工伤也没人处理,找管理就说你走流程要告谁告谁,我们农民工又不知道要找谁来处理,找过劳动监察大队、卫健委.住建局还是没人处理,从中央到地方都说要保障农民工的权益,不知从何保障,现求助江西问政帮忙,希望能帮到我,谢谢!
万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回复:
诉求人反映受工伤无人处理问题不属实。诉求人于2023年5月11日上午在县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中受伤,施工单位第一时间送医,经县人民医院诊断其左脚板外侧骨折。后施工单位报保险公司,并垫付了医院的相关治疗费用。经了解,引发纠纷的原因主要是诉求人要求施工单位另行垫付其护工费用,经我委进行调解后,施工方已垫付2000元的护理费用,但诉求人对垫付金额不满,再次要求进行垫付。
我委会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支付诉求人后续治疗费用。如诉求人认为协商调解无法达到诉求,可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后续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万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电话:0796-5838023.特此回复!
万安县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5日
回复时间2023-06-05 11:17:00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万安县,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3-06-02 18: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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