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长,你好
我是南京江宁区人,陈良平,身份证320121196512******,电话:1377099****。我向你反映你们赣州宏友博信息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我是在今年3月23日下午被骗钱财2995元,我查了他公司,发现下面跟帖的被骗的不止我一人,很多很多。
赣州市章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
亲爱的网友:
收到您在《问政江西》栏目上反映“宏友博信息有限公司骗我钱财2995元”的意见后,我局立即安排工作人员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投诉人诉求
投诉人表示其在赣州宏友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互联网短视频培训课程,累计金额2995元。投诉人表示该公司未达到缴费前所承诺的收益、未实现一对一教学等前期承诺,并认为该公司存在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夸大宣传的行为,认为不合理,诉求赣州宏友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退回2995元。
二、处理情况和意见
1.针对投诉人与赣州宏友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消费交易属于商业行为,不属于生活消费,我分局工作人员将该情况告知投诉人,并说明该投诉内容是一种以盈利为目的的购买商品或者服务的行为,是经营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一种民事纠纷,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该投诉内容不属于消法的适用范畴。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条(三)款: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原则上不予受理。本着为群众负责的态度,我分局先组织调解。
2.我分局工作人员多次联系商家均无人接听,我分局已将投诉作为案源线索移送至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局。经查询,该公司已公示注销,建议投诉人至国家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提出异议。建议投诉人准备起诉材料,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如投诉人认为该公司有违法行为,建议拨打0797-12315举报或向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局章贡分局反映。我分局工作人员6.8日16:26分致电投诉人,其表示知晓。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希望您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提出宝贵意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阖家幸福!
章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8日
回复时间2023-06-08 17:08:47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章贡区,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3-06-01 17:01:19
网友:如意 2023-06-06 12:14:26 发表评论:
网友:您好,我和您一样被骗,如果通过问政要不回钱来,我想问问您愿不愿意走法律程序起诉,如果愿意,我们联合起来一起起诉,好吗?
1、所有内容,一经提交,均无法撤消或修改,请您慎重对待每一次发言。
2、在必要时,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3、所有留言本站在未调查核实前,概不负责其真实性。
发帖人 :满意
发表评价:
由于您在收到短信提示3天内没有提交评价,系统已将处理结果默认为满意,如有问题请拔打86849600;评价时间: 2023-06-13 00: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