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1日,我到县城南百户超市从事收银工作。6月24日,由于文员工作失误,有一条毛巾电脑商品上的价格与货架价格不一致,导致顾客要退款产生差价。毛巾及时发现,没有被流失。当时店长在现场看到这一切,后来他就出了一个通告,说我对超市造成的损失实际上并不是这样,而且要罚我50块钱,超市不是行政单位无权罚款,何况我没有造成损失。店长自己也亲眼看到毛巾拿回来了。后来又说把我调离岗位,把我调去生鲜部,等于是降薪又降职,因为生鲜部工资更低,少100元,而且劳动强度更大。我没有同意。还有就是店长发布这个不实的通告,对我的名誉造成损失,整件事情,文员也有责任,事情都是有关联的,不是因为文员没有调到价,顾客就不会来退款,不会产生后面的事,有因必有果。但是店长对文员的工作疏忽,只是口头说说而已,据我了解,文员有很多次因为没有调到价,顾客有抱怨,然后产生退单,但店长只是视而不见,也并没有罚款之类的。
他这样子调岗,就是变相的辞退。当天的营业额我已经上交了,钱箱也被收回了,收银主管转告我说我老板娘叫我不用去上班了,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因调岗被迫辞职有补偿,具体如下: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4、劳动者因调岗降薪被逼离职的,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工作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最高支付12个月。我的诉求是超市给我结清工资,且不能扣全勤,店长发布不实的通告,对我名誉造成损失,要求他给我赔礼道歉,还有就是我因调岗被迫离职,超市应付我支付半个月工资经济补偿。希望劳动局可以给我们劳动者维权!
赣州市赣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
尊敬的网友:
经调查,您在赣县区城南大道百户超市从事收银工作。
该超市负责人表示是由于客户投诉导致对您的调岗及罚款处理,目前该店负责人与您协商一致并在2023年7月1日前已经支付结清您的工资及费用,我区劳动监察局已对该店相关人员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提高依法用工意识,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劳动用工执法专项检查力度,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赣州市赣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3日
回复时间2023-07-04 10:02:37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二次转交至赣县区,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3-07-03 19:28:30
发帖人 :不满意
发表评价:
根本没有去调查,而且办事效率很低,拖的时间太长,到最后一个工作日,一个星期以后劳动局的人才给我打的。赣州市赣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
收到贵平台转来的“赣州赣县区:变相辞退该怎么维权 ”办件通知单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联系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办件已收悉,待调查后会给出详细的答复,请耐心等待。 特此回复。
回复时间2023-07-03 17:32:02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赣县区,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3-06-26 17:05:44
网友:微信用户 2023-07-04 11:02:52 发表评论:
根本就不是客户投诉,超市负责人 歪曲事实,实际上就是为了不赔补偿金,就变相的辞退!
网友:微信用户 2023-07-03 18:04:19 发表评论:
说收到通知单以后立即联系相关部门,为何到隔了个星期才联系维权者?这其中拖的时间也太长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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