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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红谷滩区:成立业委会遇到重重阻力

网友名字    于文强    发表于:2023-08-13 11:44:15

 江西省绿地国际博览城二期博隆简称博隆在成立业委会的过程中遇到了重重阻力,根据《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博隆的出售,交付使用面积在50%以上,建设单位必须在30天内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召开业主大会的书面报告,并提供规定的相关资料。博隆业主多次向所在地社区和街道讨要相关资料,他们均以开发商是国企,并与相关领导视为座上宾等等为由拒绝提供相关资料。甚至暗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以后房屋维修基金的监管与使用会失控。在博隆成立了物管会(业委会筹备组)之后,社区和街道不秉着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并背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所倡导的精神!叫筹备组人员自己去相关部门和物业索要本该开发商应该提供的资料,相关部门和物业都以保护业主隐私为由拒绝提供。成立业委会是广大业主们正当合情合法的基本要求!而物业等相关部门却打着保护业主隐私的幌子在维护他们自己的利益而已!处处设坎,事事阻推!归根到底只是极怕成立业委会,动了他们的奶酪罢了。     博隆小区成立业委会的事情已经迫在眉睫, 1.依据《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的服务质量并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2.现在的物业不是业主选聘的。 3.物业对小区的各项管理工作极其敷衍不负责!从而导致业主的极度不满与愤慨! 4.物业从不公开公示各项收支真实账目情况。 据于以上众多原因请上级领导纠正某些公职人员在办事过程的错误行为,并监督与协助博隆业主尽早成立业主委员会                                       江西省南昌市绿地国际博览城二期博隆业主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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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点击回复)

九龙湖街道房管办 回复:

关于博隆小区“成立业委会遇到重重阻力”的回复

       接群众反映关于红谷滩区博隆小区成立业委会遇到重重阻力的问题,街道高度重视,立即调查了解。

      经核实,博隆小区业主提出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意向后,街道办、社区积极进行指导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后,街道办、社区充分尊重业主诉求,积极推动成立业主委员会事宜,按照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的《江西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实行)》文件要求,街道办事处已出具相应工作联系函给博隆小区筹备处,向上级相关部门依法调取相关资料。


回复时间2023-08-18 12:03:17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红谷滩区。

回复时间2023-08-14 19:44:26

网友留言

网友:彭于为        2023-08-15 13:19:05 发表评论:
希望得到电视媒体采访 1w多户小区被社区和物业阻拦我们成立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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