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5日,高安市大城镇邓龙村委书记周金友,因琐事无故殴打村民周禾根,推翻在地殴打并掐脖子,起身拿起砖头再行次凶,并两次举起砖头要砸过去。幸得在旁边村民两次阻拦下未遂,并辱骂要砸死村民周禾根,已有涉嫌故意伤害罪,辱骂冶安罪。因村民周禾根年近60岁,患有严重的高血压,在如此暴行下,身心精神遭受严重摧残,当时高血压上升,心悸,胸闷,心跳加快,幸得及时服下降压药控制不能后果非常严重。以上行径有旁观村民和录音证据。报警后当地派出所也迟迟未就该事项做出公平公正的处理和回执单,村委书记周金友,未受到法律的处罚,只会通过各种劝说施压。经打12345热线后,派出所调解两次后无果,并讲明不算殴打村民(有录音证据)打人村委书记周金友承认殴打村民周禾根为实事,(有录音证据)。到派出所为什么就成了不算殴打村民。望各领导给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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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江西平台投诉人二次评价回复 关于高安市大城镇邓龙村书记周金友殴打村民的事情经过已在问政江西网站第一次评价详细说明,此次评价不再赘述,句句属实,如有虚假,天打雷劈,断子绝孙,愿意接受法律审判。我们也可以把出事以来至今的所有事实证据公之于众,让全国人民评判。另非常感谢高安市公安局和大城镇人民政府的调查工作,但还是希望政府机关能继续深入调查,公开公平公正处理该事项,给周禾根一个公道,非常感谢! 1、关于高安市公安局回复“一、核查情况1、2023年8月15日......随后我所民警到达现场进行处置。”回复如下: 1、该段马路处于基础施工阶段,在周禾根上马路前后已有多人骑电动车陆续经过,周禾根经过时并未有任何阻拦设施,且有很多过路痕迹,周禾根以为可以经过才经过。刚走上马路大概4米左右,就听说后面有人在叫,不准过,周禾根就立即停了下来。请问这个时候到底要怎么做才能让各位领导满意?继续向前骑行驶离碾压更多路面?就是因为周禾根为人比较忠厚,才会老老实实听话停住,要是别人早就继续往前骑行碾压更多路面了,可以询问村干部周海路面情况,并且事后周金友自己都承认周禾根过于忠厚了,没有继续往前骑行。还有为什么修路不设路障没有标识牌?也没有提前通知村民,影响村民白天交通出行。 2、邓龙村村委书记周金友气冲冲当着所有在场人员的面大声骂骂咧咧,手里指着周禾根,周禾根就说了一句,不准过,就不过,我又不知道不准过。邓龙村村委书记周金友继续骂骂咧咧。这不是在争吵,这是邓龙村村委书记周金友凭着着自己村委书记的身份在欺负老百姓。这就是邓龙村村委书记周金友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吗?这是我们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工作人员应有的形象吗? 3、公安局回复“争吵中周某友推了一下......周某友丢掉了砖头。”这一段,淡化了周金友骂人打人的行为,恶化周禾根的行为,即使引发周禾根高血压发作出现生命危险,周金友从开始一直辱骂周禾根,还在乡领导阻拦下连续殴打周禾根,周禾根全程根本都未还手,被打之后仅还了几句嘴,具体回复如下: (1)事实情况是周金友先用力把周禾根的电动车一推,再将周禾根推倒在地,继续掐周禾根的脖子,多次被乡领导谢伟珍拖开,否则周禾根会被打的更惨。 大城派出所录口供的时候就说了“脖子上有瘀痕,至于周禾根手上青了很多,他们说不能算”,且事后周金友自己都承认殴打动作。(2)“周某友见周某根如此不听劝,气不过便想拿砖头吓一下周某根。”什么叫吓一下?这是小孩子在玩过家家吗?这是人命!周金友扬言“今天要砸死周禾根。”这是犯罪故意;周金友当着乡领导谢伟珍的面两次拾起砖头要砸向周禾根,这是犯罪预备;周金友被人两次拦住未得逞,这是犯罪未遂。若不是被人拦住,周禾根这条命还有吗?什么可能都会发生。两次致使周禾根的生命处于危险之中。周金友一个共产党员,村委书记,当着乡领导的面都敢如此猖狂。 (3)事实情况如果真是周禾根各种错误,周金友只是推了一下,用砖头吓了一下,那周金友会到处打电话叫周禾根的各路亲戚和镇村委人员上门劝说要求不要追究吗?搞的周禾根没有听劝,影响各路亲戚关系和镇村委关系。就像周金友自己说的:“就是发生以上这些情况,如果不发生这些情况,凭良心说,我凭什么上门回礼道歉。” (4)周金友殴打行为导致周禾根高血压发作,心悸、胸闷、心跳加快,好像快要死掉一样。被殴打引发高血压发作是可能导致死亡的,这个是常识,周禾根一家人最无法释怀的就是这里,如果不是那粒救命药,结果会怎么样?死了怎么办? 2、关于高安市公安局回复“一、核查情况2、2023年8月16日......慰问了周禾根。”回复如下: 1、这件殴打事件至今为止未取得周禾根谅解的原因不就是因为周金友道歉无诚意吗?周禾根本身被殴打导致出现生命危险还要被各种不实言论打击。就如明明是周禾根不小心进入未设任何路障,过路痕迹遍地的马路,说成是周禾根不听劝阻,强行骑电动车碾压。当时周海都在另外一边,离得老远。周禾根在调解过程中多次提出自己的诉求,调解先要把事实经过说明清楚,不能不明不白,周金友不是一直在避讳经过吗?为什么不敢承认事实经过?周金友打人后当天晚上周禾根的儿子就很礼貌的打电话给周金友,周金友假话连篇,连派出所公布的推了一下,吓了一下都没承认,这就是一个共产党员打人后的认错态度吗? 2、医院检查的被动、各种劝说给周禾根造成的困扰、上门道歉的无诚意以及周禾根的伤情情况详见问政江西投诉人第一次评价情况说明二、情况说明三回复。 3、关于高安市公安局回复“二、处理情况:我局已于.....其行为不构成违法。”回复如下: 1、公安局回复的调解经过以及周金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事实依据详见问政江西投诉人第一次评价情况说明四回复。关于伤情,被害人周禾根承认确实最后未造成严重伤害,只是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疼痛以及头痛脑昏,但周金友的殴打过程三次造成周禾根的生命处于危险之中,同时给周禾根造成精神伤害。周禾根只希望相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公平公正的处理,并未要求追究其他刑事责任。 2、派出所调解不需要双方到场的吗?8月21日派出所第一次叫周禾根过去,直接拿了一张与事实经过非常不相符的调解书要周禾根签字,周金友不在;8月28 日派出所第二次叫周禾根去,周金友不在,说未造成重伤,引发高血压犯病是周禾根自己身体的原因,周金友不构成殴打,没有违法。这样是否符合调解程序? 3、关于公安局回复中所说的证人范某宝、谢某珍、王某生,这些人全是与周金友关系匪浅的人员,包括情况说明中说村干部周海守在路口并提醒周禾根不能过去,周海都在另外一边,隔着老远,周海自己都承认隔着很远,不知道周禾根是否听到。且周金友上门道歉自己都承认自己打人了,回复中却说周某友未动手打人。高安市公安局 回复:
网友“忍”:
您好!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就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1、关于村支部书记周某友打人的问题
根据现场目击者反映,周某友看到周某根骑电动车碾压未修好的沥青路后,是大声吓斥他并上前阻止,两人有言语争吵,周某友推了周某根一下,周某根坐在地上但没有看到周某友去掐周某根的脖子,两人也被劝开了。周某根坐在地上后,说自己患有高血压,村干部范某宝骑车到他家里拿了降压药给他服用后,周某根就到一旁打电话叫人,说书记打了他,周某友听到后非常生气,捡了块砖头在手上要吓一下他,被旁人劝下了,之后没有再动手。经过派出所民警的调查,认为周某友的行为不构成殴打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五条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2、关于修路提醒的问题
在修路的前一天,为了方便村民正常通行,少走弯路,邓龙村委会妇女主任金某华就在附近几个村的村民群里发了消息,说凌背村这边要修路,叫村民绕路走,周某根家里人也证实收到了这消息。而且在修路时,几个村干部分别在几个路口把守,防止村民上路,当天也没有其他村民骑车上这条路,都绕开了这条路。到下午3点左右,周海看到周某根骑车往修路的地方骑车过去,就跟他说那边在修路,你不要骑过去,走别的地方过去,周某根停了一下车回头看了他一眼,但没有理会他,直接骑过去了,继而发生了后面的冲突。
3、关于周某根看病验伤的问题
此事发生之后,我局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将双方带至派出所了解情况,在给周某根作完笔录之后,周某根说要回家吃饭,民警又用警车将他送回家并约好饭后一起到村委会调解此事,在给双方作完笔录后,民警又赶到村委会准备组织双方就此事进行调解,但等了两个多小时,周某根拒绝到场。第二天,周某根自己骑车直接到镇政府反映问题,说自己被村书记打伤了,要求政府处理,工作人员让其先去检查,他躺在椅子上说自己到处疼痛走不了路,他是被儿媳送过来的,自己去不了。工作人员安排村干部先送其到镇卫生院检查,没有任何问题,周某根又提出要到市人民医院去检查,后又到高安市人民医院检查,仍然没有问题。回镇里后,他自己骑车回了家。他在医院的各项检查费用包括他们中饭吃饭的费用共计621.3元,均由周某友个人支付的。后来周某根到所里来问此事怎么处理,民警告知让他去做伤情鉴定,到目前为止没有看到结果。
4、关于村书记周某友态度问题
事情出了之后,镇政府领导也高度重视,认为周某友工作方法有问题,让周某友主动上门向群众当面道歉。经过领导的批评教育,周某友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为避免再次发生矛盾,在镇领导的带领下,购买了水果、牛奶等营养品登门致歉。第一次周某根在田里忙没见到。周某友又去了两次,见到了本人但周某根拒不接受他的道歉,说要按正常程序处理。为此,周某友本人也没有办法,该做的都做了,该赔的也赔了,也愿意接受派出所的公正处理。
5、关于案件调解的问题
派出所民警经过几天的调查,了解了此时的全部经过,周某根去了医院检查了并没有任何的伤情,也没有拿出伤情检验报告,周某友也十分配合工作,也拿出诚恳的态度登门道歉,民警就准备组织双方到所进行调解。
8月21日,派出所民警组织双方到所进行调解,为了避免双方见面发生冲突,先将他们分别安排在两个办公室,想先聊一下双方就此事的想法。周某友提出只要对方提出来条件不过份,他愿意在支付检查费之后再补偿部分费用。而在问周某根的想法时,他就一个想法,说要派出所按程序办理,没有别的要求,民警告知调解也是处理方式,周某根不予理会,不接受。当民警得知其不同意调解时,就把调解文书打出来,让其在上面签名不同意调解。周某根说文书上面叙述的过程与事实不符,拒绝签字。直接离开派出所,周某友在调解书上签同意调解。
8月28日,民警再次组织双方就此事进行调解,周某根仍旧拒绝,也不签字离开了。
6、关于网友“忍”提到的一些其它问题
评价中提到,周某友和周某根的双方冲突引发周某根高血压疾病发作可能导致出现生命危险,由此认为周某友违法。公安机关是以事实为依据,拿可能发生而没有发生的后果去处理当事人是不符合法律依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问题,周某友手拿砖头吓唬周某根,就认为他是实施犯罪,没砸就是犯罪未遂,这肯定是不对的。那如果有两个人在吵架过程中说要杀了对方就要给他定故意杀人罪了,因为按这种逻辑只要动手打了对方就可以认为他在实施这种犯罪而不用管后果怎样。这种引用显然是不恰当的。
现场那么多领导没有一个过问,根本不顾老百姓的死活,这种说法欠妥。范某宝也是村干部,他吃的降压药就是范某宝到他家里拿的。派出所民警到现场后至做完笔录让他回家,他都没提出来要去医院看病。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联系电话:0795-5215472
高安市公安局
2023年9月19日
回复时间2023-09-20 11:15:12
高安市公安局 回复:
网友“忍”:
您好!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就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一、核查情况
1、2023年8月15日下午16时许,高安市大城镇邓龙村堎背自然村在进行铺沥青修路。该村村民周某根骑着电动车过路时碾压到还未硬化的沥青路面,邓龙村委会书记周某友见状后便上前阻止,周某根觉得周某友声音大凶了他,便站在原地没有将电动车驶离,后二人发生争吵,争吵中周某友推了一下周某根,周某根便坐在地上说周某友打了他,邓龙治保主任范某宝等人便去拖开二人。周某根说自己高血压犯了,随后范某宝去周某根家拿药给周某根吃,周某根吃了药后又继续和周某友争吵,并且辱骂周某友,周某友见周某根如此不听劝,气不过便想拿砖头吓一下周某根,后在镇里干部劝阻下周某友丢掉了砖头,随后我所民警到达现场进行处置。
2、2023年8月16日上午,邓龙村干部带周某根去大城卫生院、市人民医院检查,周某根身体并未查出问题,检查费用共计600余元均由周某友个人支付。事后周某友也多次上门向周某根家道歉并提水果牛奶等营养品慰问了周某根。
二、处理情况
我局已于2023月8月15日受理此案,并对当事人周某友,受害人周某根,证人范某宝、谢某珍、王某生制作了询问笔录,因周某根没有明显伤情,证人笔录中也没有人反映到周某友动手打了人,我局于2023年8月21日组织了周某友和周某根进行了第一次调解,周某友同意调解,周某根不接受调解,要求依法处理。2023年8月28日我局又组织周某友和周某根进行了第二次调解,周某友同意调解,周某根仍不接受调解,要求依法处理。
综合以上情况,我局执法人员认为周某友工作认真负责,但方式方法存在欠妥之处,其行为不构成违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联系电话:0795-5215472
高安市公安局
2023年9月12日
回复时间2023-09-12 17:11:26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高安市,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3-09-12 16:29:48
发帖人 :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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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问政江西平台的诉求进度,周禾根一家人是非常感恩的,感恩问政江西这个平台,帮助老百姓寻求公道正义,乡下老百姓想要公道真的太难了,周禾根本人及家庭只希望还原事实经过,事件过程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如果问政江西这个平台可以上传录音视频等佐证资料,我们也可以积极上传让全中国人民看到 。 也 希望大城镇政府能够进一步了解事实经过,公平公开公正的处理这件事情,这不是一件小事情,村委书记周金友作为共产党员,随意殴打村民,采取推翻在地、掐脖子、两次故意拾起砖头砸人并扬言今天要砸死周禾根(被人拦住放下)的行为,并引发周禾根高血压疾病发作导致出现生命危险,如果不是周禾根求着范龙保帮忙到家里拿了1粒降压药,后果不堪设想。周金友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且后期上门道歉连事情经过都不谈,完全无任何道歉诚意,这件事情如果不件事情如果不能公平公正处理,那也就意味着以后周金友可以随意殴打村民了,只要村民身体未受重伤就不违法。关于情况说明作如下回复: 一、情况说明第一段说“村民周禾根经过该路段时,村干部周海守在路口并提醒周禾根不能过去,但周禾根不听劝阻,强行骑电动车碾压,导致路面受损,施工队伍重新进行整改,造成一定经济损失,但在场干部并没有要求周禾根承担任何损失,可是周禾根不服气骂骂咧咧,邓龙村支部书记周金友过去制止时发生冲突。 ” 该段与事实不符,回复如下: 1、该段马路处于基础施工阶段,在周禾根上马路前已有多人骑电动车陆续经过,周禾根经过时并未有任何阻拦设施,周禾根以为可以经过,也并没有听到村干部周海喊停下来,电动车速度是很快的,而且距离比较远,周海也无法确定周禾根是否听清他的声音,而且后来也有人骑电动车经过。该事实情况有证据佐证,政府领导也可以派人调研录口供。说周禾根不听劝阻,强行骑电动车碾压,导致路面受损根本与事实不符 2、周禾根并没有骂骂咧咧,只说了一句不准过,就不过,我又不知道不准过,是周金友一直在骂人;而且不是发生冲突,是周金友单方面把周禾根推翻在地,掐周禾根的脖子,两次拿着砖头说今天要砸死周禾根,周禾根全程都未还手。而且后期调解过程中周金友自己也承认了把周禾根推翻在地,掐周禾根的脖子,两次拿着砖头要砸周禾根的行为,有证据佐证,政府领导也可以派人调研录口供。 3、事实情况是:2022年8月15日下午4点左右,周禾根(以下简称我)从家里出来,骑着电动车准备去跟割禾机主人谈价钱。骑着电动车出去谈事情。刚走上马路大概4米左右,就听说后面有人在叫,不准过,就立即停了下来,这个时候村书记周金友就气冲冲口里又骂,手里又指着我,我就说了一句,不准过,就不过,我又不知道不准过。他就口里又骂,手里又把我电动车一推,再将我推到在地,掐我的脖子,被乡领导谢伟珍拖开,这时候当着乡领导的面,再次行凶拿起一块砖头想砸过来。被谢伟珍拖开,其后又再次拿砖头想砸过来!还说今天一定要砸死我!周禾根全程未还手。这时候我高血压发作,心悸、胸闷、心跳加快,好像快要死掉一样,我就求着范龙保帮我到家里拿了1粒降压药,在地上坐了大约20分钟才好了点,要不然后果不可想象。 二、情况说明第二段:“次日,周禾根来我镇反映情况,我镇接到线索后,第一时间安排镇蹲点干部和村干部先带周禾根到大城卫生院检查,并应其要求带到市人民医院检查,均未检查出问题,有医院检查结果为证,除了腿上有个淤青小点外没有其他外伤,所有医药费用交通费等共计621.30元均由周金友个人支付。” 该段与事实不符,回复如下: 1、政府部门并没有第一时间安排到医院检查,而是极不情愿,而且是在被打后第二天做的检查,除了腿部的淤青之外脖子和身上多处淤痕并没有检查到。而且周金友殴打周禾根导致周禾根高血压发作,如果不是及时求范龙保去自己家里拿药,会有生命危险。该事实情况有证据佐证,政府领导也可以派人调研录口供。 2、事实情况是:8月16日周禾根(以下简称我)忍着痛开车去了乡政府,到了接待室等了一会儿,乡政府安排了相关领导与我谈话,谈话内容就是劝我谅解周金友,周金友就是这个脾气,这个时候我跟他们说我头痛、脚痛,身体不舒服,他们叫我自己去看一下,没有关心我的意思,我就在椅子上睡着了,过了一会,两个大队干部范龙保、周某某陪我在大城卫生院作了一下检查,我说我头晕要检查一下头,他们死活不愿意去,我说不去,就把我送回乡政府,这才陪我去高安人民医院检查。 三、情况说明第三段:“镇、村干部以及周禾根一些亲友从15日当晚到8月20日连续七次上门做周禾根思想工作,还通过周禾根在外地妹夫多次电话跟周禾根沟通,沟通期间周金友自费购买水果牛奶等营养品,在镇于部和周禾根亲友陪同下三次上门真心实意向周禾根道歉并提出补偿误工费,但其周禾根本人多次拒不见面并表示均不接受。” 该段与事实多处不符,回复如下: 1、8月15日晚上周禾根到家后,身体疼痛,晚上洗澡才发现脚部和屁股顶部都青了,当天晚上派出所叫周禾根去村委会周禾根没去,且已经说明脚现在好痛去不了; 2、周禾根是一个农民,全年收成就靠农作物,现在正值农忙季节,有多亩水田正值收割季节,有多亩花生需要收成,平时都是起早贪黑早上凌晨三四点去干农活到晚上才回家,有的时候晚上也在外干活,一旦错过收成季节会造成巨大损失,周禾根多次不在家是因为在外农忙,不能保证镇村干部上门,周禾根在家等着镇村干部,也经不起这样折腾。周禾根并没有拒不见面,且镇村干部都是劝说周禾根谅解,根本不考虑周禾根的想法和诉求,不考虑公平公正处理该事项,造成周禾根身心疲惫。 3、8月20日:周金友上门,名义上为道歉,但一直反复强调不谈过程,周禾根沟通过程中多次提出自己的诉求,调解先要把事实经过说明清楚,不能不明不白,但周金友一直自己说自己的话,说不要谈事实经过,而且也没有任何调解方案。而且在与派出所和政府沟通的过程中周禾根也多次提到自己的诉求希望事实经过要说明清楚,不能不明不白。周金友连事实经过都不提及,不明不白模糊过去,根本没有道歉诚意,而且周禾根的儿子也致电过周金友,周金友气势嚣张,完全不认为自己犯错了。如果当天周金友能与周禾根把整个事实经过说一遍,并承认自己殴打行为的错误,周禾根是可以接受调解的。 沟通期间水果牛奶全部已经送还,不是有钱就代表有诚意的。而且由于该殴打事件,推迟割禾机谈价事宜,导致价格上涨,多次腾出时间处理该事情,影响农活,全家人为此事忧心忡忡,在外打工的两个儿子也因此事精神郁闷,影响工作,给周禾根全家精神经济都造成了非常大的影响。 且大城派出所做出的调解书都与事实完全不相符,就塞给周禾根要周禾根签字,没有调解诚意。 4 、周禾根后来在农忙闲空时间也多次到派出所和镇政府提出自己的诉求,希望得到公正处理,但距离事发已过去半个月,周金友上门没有任何诚意,大城派出所也未作出公正的处理,这样不公正的处理造成周禾根身心俱疲,造成周禾根一家忧心忡忡。 5、事实经过如下:8月15日晚上周禾根(以下简称我)到家后,身体疼痛,晚上洗澡才发现脚部和屁股顶部都青了,当天晚上派出所叫我去村委会我没去,我跟他说我脚现在好痛去不了。 8月16日:我忍着痛开车去了乡政府,到了接待室等了一会儿,乡政府安排了相关领导与我谈话,谈话内容就是劝我谅解他,周金友就是这个脾气,这个时候我跟他们说我头痛、脚痛,身体不舒服,他们叫我自己去看一下,没有关心我的意思,我就在椅子上睡着了,过了一会,两个大队干部范龙保、周XX陪我在大城卫生院作了一下检查,我说我头晕要检查一下头,他们死活不愿意去,我说不去,就把我送回乡政府,这才陪我去高安人民医院检查。 8月17日:多人劝说我谅解周金友。 8 月20日:周金友上门,名义上为道歉,但一直强调不谈过程,我多次提出自己的诉求,调解先要把事实经过说明清楚,不能不明不白,但周金友一直自己说自己的话。虽然周金友极度不愿意提及事实经过,但本次沟通周金友也基本承认了把我推翻在地,用手掐我脖子,拿起砖头想砸死我的事实。 8 月21日:派出所叫我去,直接拿了一张与事实经过非常不相符的调解书要我签字,我没签。 8 月28日:派出所叫我去,说周金友不构成殴打,没有违法,我没同意。 9 月1日:我到派出所拿笔录相关案件材料,派出所说要签字才有材料,未签字没有材料;无果后我到乡政府提交事情经过材料,请求乡政府解决。 9月5日:我到乡政府与相关领导沟通,多次提及自己诉求,并提到自己这段时间身体精神的伤害,希望得到公道,无论是派出所处理还是调解处理,事实经过一定要说明清楚,不能不明不白;但乡政府领导也是一味的劝说我谅解,一直说乡下处理纠纷就是这样子处理的,只要没受到重伤,赔礼道歉就行了,但如果是单位上就不行,难道城里和乡下法律还不一样,沟通无果。 9 月6日:我到派出所,希望得到派出所的处理结果,派出所人员告知周金友工作非常简单粗暴,但不构成违法。 4 、情况说明第四段“事发当日,大城派出所接到线索受理了此案并展开了调查,民警对双方当事人和现场证人均作了询问笔录,认为周金友工作方式方法存在欠妥之处,但其本人言行事出有因且未追究周禾根修路损失,其行为不构成殴打行为。派出所就此事组织过两次调解,周禾根均不同意调解。” 该段派出所处理不公正,说明如下:(1)事实情况如下:8月21日:派出所叫周禾根去,直接拿了一张与事实经过非常不相符的调解书要周禾根签字,周禾根未签;8月28日派出所叫周禾根去,说周金友不构成殴打,没有违法,周禾根没同意;9月1日周禾根到派出所拿笔录相关案件材料,派出所说要签字才有材料;9月6日:周禾根到派出所,希望得到派出所的处理结果,派出所人员告知周金友工作非常简单粗暴,但不构成违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殴打他人属行为犯,即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殴打他人行为,不论其是否造成被侵害人受伤,即应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周金友公然实施的损害周禾根身体健康的打人行为,采取推翻在地、掐脖子、故意拾起砖头砸人并扬言要砸死周禾根(被人拦住放下)明显为殴打行为,并引发周禾根高血压疾病发作导致出现生命危险,大城派出所定义周金友为非殴打违法行为明显不公平公正。按照派出所的说法殴打行为如果没有造成重伤就不构成殴打明显是不公平公正的,如果造成重伤那就是故意伤害罪,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严格来讲周金友采取推翻在地、掐脖子、故意拾起砖头砸人并扬言要砸死周禾根(被人拦住放下)的行为,并引发周禾根高血压疾病发作导致出现生命危险,已经属于犯罪未遂了;还有这种无意闯入马路,村委书记随意打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有待政府领导公平公正处理。 以下村委书记殴打村民事件详细经过: 村委书记殴打村民事件经过 我是高安市大城镇邓龙村村民周禾根。2022年8月15日下午4点左右,我从家里出来,骑着电动车准备去跟割禾机主人谈价钱。刚走上马路大概4米左右,就听说后面有人在叫,不准过,我就立即停了下来,这个时候村书记周金友就气冲冲口里又骂,手里又指着我,我就说了一句,不准过,就不过,我又不知道不准过。他就口里又骂,手里就把我电动车一推,再将我堆倒在地,掐我的脖子,被乡领导谢伟珍拖开,这时侯当着乡领导的面,再次行凶拿起一块砖头向我砸来,被谢伟珍拖开,其后又再次用砖头向我砸来,还说今天一定要砸死我。这时候我高血压发作,心悸、胸闷、心跳加快,好像快要死掉一样,我就求着范龙保帮我到家里拿了1粒降压药,在地上坐了大约20分钟才好了点,要不然后果不可想象。这个时候那么多领导,没有一个过问一下,根本不顾老百姓的死活。 其后,我到派出所做了笔录,在我脖子上拍了照,当时做笔录的人员说脖子上有瘀痕,至于我手上青了很多,他们说不能算,到家后,身体疼痛,晚上洗澡才发现脚部和屁股顶部都青了,当天晚上派出所叫我去村委会我没去,我跟他说我脚现在好痛去不了。 8月16日:我忍着痛开车去了乡政府,到了接待室等了一会儿,乡政府安排了相关领导与我谈话,谈话内容就是劝我谅解他,周金友就是这个脾气,这个时候我跟他们说我头痛、脚痛,身体不舒服,他们叫我自己去看一下,没有关心我的意思,我就在椅子上睡着了,过了一会,两个大队干部范龙保、周XX陪我在大城卫生院作了一下检查,我说我头晕要检查一下头,他们死活不愿意去,我说不去,就把我送回乡政府,这才陪我去高安人民医院检查。 8月17日:多人劝说我谅解周金友。 8月20日:周金友上门,名义上为道歉,但一直强调不谈过程,我多次提出自己的诉求,调解先要把事实经过说明清楚,不能不明不白,但周金友一直自己说自己的话。虽然周金友极度不愿意提及事实经过,但本次沟通周金友也基本承认了把我推翻在地,用手掐我脖子,拿起砖头想砸死我的事实。 8月21日:派出所叫我去,直接拿了一张与事实经过非常不相符的调解书要我签字,我没签。 8月28日:派出所叫我去,说周金友不构成殴打,没有违法,我没同意。 9月1日:我到派出所拿笔录相关案件材料,派出所说要签字才有材料,未签字没有材料;无果后我到乡政府提交事情经过材料,请求乡政府解决。 9月5日:我到乡政府与相关领导沟通,多次提及自己诉求,并提到自己这段时间身体精神的伤害,希望得到公道,无论是派出所处理还是调解处理,事实经过一定要说明清楚,不能不明不白;但乡政府领导也是一味的劝说我谅解,一直说乡下处理纠纷就是这样子处理的,只要没受到重伤,赔礼道歉就行了,但如果是单位上就不行,难道城里和乡下法律还不一样,沟通无果。 9月6日:我到派出所,希望得到派出所的处理结果,派出所人员告知周金友工作非常简单粗暴,但不构成违法。 以上情况,句句属实,如有虚假,我愿意接受法律审判。 高安市大城镇邓龙行政村周禾根江西省高安市大城镇人民政府 回复:
经调查:2023年8月15日下午4点左右,邓龙村凌背自然村进行道路升级改造铺设沥青,村民周禾根经过该路段时,村干部周海守在路口并提醒周禾根不能过去。但周禾根不听劝阻,强行骑电动车碾压,导致路面受损,施工队伍重新进行整改,造成一定经济损失,但在场干部并没有要求周禾根承担任何损失。可是周禾根不服气骂骂咧咧,邓龙村支部书记周金友过去制止时发生矛盾冲突。
次日,周禾根来我镇反映情况,我镇接到线索后,第一时间安排镇蹲点干部和村干部先带周禾根到大城卫生院检查,并应其要求带到市人民医院检查,均未检查出问题,有医院检查结果为证,除了腿上有个淤青小点外没有其他外伤,所有医药费用、交通费等共计621.30元均由周金友个人支付。
镇、村干部以及周禾根一些亲友从15日当晚到8月20日连续七次上门做周禾根思想工作,还通过周禾根在外地妹夫多次电话跟周禾根沟通,沟通期间周金友自费购买水果牛奶等营养品,在镇干部和周禾根亲友陪同下三次上门真心实意向周禾根道歉,并提出补偿误工费,但其周禾根本人多次拒不见面并表示均不接受。
事发当日,大城派出所接到线索受理了此案并展开了调查,民警对双方当事人和现场证人均作了询问笔录,认为周金友工作方式方法存在欠妥之处,但其本人言行事出有因且未追究周禾根修路损失,其行为不构成殴打行为。派出所就此事组织过两次调解,周禾根均不同意调解。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就协调工作做好对接,力争解决周禾根的正当诉求问题。
回复时间2023-09-08 14:49:05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高安市,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3-09-07 17:36:08
网友:张家村 2023-10-03 21:43:25 发表评论:
邓龙村腐败成这样了?
网友:周邓村 2023-09-26 15:29:58 发表评论:
高安大城邓龙村,周金友是老做这种事的,让儿子老婆搞贫困学生补助金,国家没人才了。
网友:邓龙村民 2023-09-26 11:31:17 发表评论:
这条投诉正常途径进不去,麻烦技术人员修复一下,谢谢!
网友:高安市民 2023-09-26 11:23:06 发表评论:
老百姓走正常途径,没用,当官的可以忽悠你全世界走一圈,只能向张扣扣学习了
网友:村民 2023-09-26 11:21:29 发表评论:
这种事常有发生吗? 希望政府部门快速调查清楚
网友:妞 2023-09-26 11:19:57 发表评论:
这种事常有发生吗?
网友:良心是什么 2023-09-23 22:51:04 发表评论:
我不知道良心这东西值多少钱?我就想问乱说话的对的起自己的良心吗?对的起党吗?
网友:邓龙村民 2023-09-22 15:43:34 发表评论:
不知道高安市公安局这几次回复的撰稿人是谁?怎么能写出这样与事实真相完全不符的回复,为什么要这样一味的偏袒周金友,有认真听受害人的诉求吗?真的就不怕影响国家政府机构的形象吗?还希望高安市公安局合理安排调查人员,把事实核实调查清楚,不要仅凭与周金友关系密切的几个所谓的口供人的口供就进行回复
网友:邓龙村民 2023-09-22 15:14:51 发表评论:
邓龙村村委书记周金友当着乡政府领导的面从一开始辱骂无任何故意错误的村民周禾根,然后把周禾根推翻在地,用手掐周禾根脖子,两次拾起砖头要砸周禾根扬言要砸死周禾根,并引发高血压犯病,三次致使周禾根的生命安全处于危险中。距离事发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目前周禾根未收到大城镇政府和大城派出所对周金友个人的任何行政或者党纪处罚,请问在如此简单并且事实清晰的情况下,为什么要牺牲政府形象去维护这样一个恶霸村干部,天理何在?法律的尊严何在?
网友:邓龙村民 2023-09-22 15:12:49 发表评论:
(2)降压药是周禾根求着范龙宝到家里拿的,因为不拿周禾根可能因呼吸不畅死亡,周禾根对范龙宝的救命之恩是感恩感谢的,但在如此危机情况下,现场人员并未及时将周禾根送医,派出所也未及时告知被害人周禾根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网友:邓龙村民 2023-09-22 15:11:45 发表评论:
6、关于其他问题。(1)关于周金友扬言今天要砸死周禾根,并且两次拾起砖头要砸向周禾根被人拦住未成功,两次致使周禾根的生命安全处于危险中。投诉人第一二次评价中只说了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为什么高安市公安局的回复要说故意杀人罪?还这么肯定?就是没有发生严重后果,才涉嫌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有后果了就涉嫌故意杀人罪了,犯罪未遂就不用处罚了吗?另外确实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部分条文就是行为法不是后果法,只要故意动手打了对方,使对方生命安全处于危险之中,就可以认为他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而不用管后果怎么样?后果只是定罪量刑的尺度问题。难道这个也要普及吗?请公安局同事自己认真研究刑法知识,不要作出如此不专业不负责任的回复
网友:邓龙村民 2023-09-22 15:09:58 发表评论:
5、关于案件调解的问题。为什么又要说谎?周金友8月21日根本未到调解现场,连当天给周禾根的调解内容是什么都不知道?大城派出所是在强制调解吗?如有必要,周禾根可以上传相应证据资料到12345和上级部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调解需要双方到场,共同签署调解协议才生效。法院组织的调解,遵循自愿的原则,同意调解就去;如果不同意调解,可以不去,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去,与本人到场效果一样。
网友:邓龙村民 2023-09-22 15:08:58 发表评论:
4、关于村书记周金友的态度问题。 连事实经过都不敢提及并且对外假话连篇诬陷周禾根的道歉叫道歉吗?周金友安排各种人员劝说给周禾根造成的困扰和上门道歉的无诚意详见第一、二次评价,沟通当天,周禾根多次提出自己的诉求,调解先要把事实经过说明清楚,不能不明不白,否则自己胸中的这口气永远无法消,周金友一直在拒绝,具体沟通当天录音详见12345上传的录音段。
网友:邓龙村民 2023-09-22 15:07:51 发表评论:
3、关于周禾根看病验伤的问题。 请问大城镇派出所在8月15日事发当天及时告知了被害人周禾根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吗?为什么不告知?为什么欺负老百姓不懂法律维权?医院检查的被动和周禾根的伤情情况详见第一、二次评价。
网友:邓龙村民 2023-09-22 10:04:00 发表评论:
(3)为什么高安市公安局回复一再要提下午3点左右的事情?殴打时间不是发生在下午4点吗?那请问下午4点时间事件发生修路段到底设置了路障没有?有没有起到提醒村民的作用?还有下午3点左右,周海与周禾根根本就没有碰面,周禾根过路的时候,周海都未守在路面上,请自己调取邓龙大队那段路的摄像头,村民老百姓无法调取。
网友:邓龙村民 2023-09-22 09:54:09 发表评论:
2)当天前后多位村民骑上这条路以及路面情况过路痕迹多多,高安市公安局为什么要发布当天也没有其他村民骑车上这条路这种虚假的回复,上传到12345与周海沟通录音已经把事实摆在你们面前了,难道非要把多份证据上传到12345或者提交上级部门才肯认吗?你们真的是在认真调查吗?
网友:邓龙村民 2023-09-22 09:51:55 发表评论:
2、关于修路提醒的问题(1)请问高安市公安局有认真调查吗?修路提醒是什么时候?认真看了吗?什么叫在修路前一天?请问你们跟周禾根哪个家里人证实收到了这条消息?为什么要说谎?周金友辱骂并殴打周禾根是发生在2023年8月15日下午16时左右,金某华发修路提醒通知是在2023年8月15日下午16:49,是在周禾根被殴打之后,详见后附群消息记录图片。这不就是周金友在为了规避打人责任做的一系列动作吗?为什么要这样为了偏袒周金友说谎?
网友:邓龙村民 2023-09-22 09:49:53 发表评论:
(3)如果高安市公安局执意认为周金友两次拿砖头准备砸周禾根被人拉住并且扬言今天要砸死周禾根只是恐吓,那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的规定进行相应处罚。目前周禾根未收到大城派出所和大城镇政府对周金友任何行政处罚和党纪处罚。
网友:邓龙村民 2023-09-22 09:48:30 发表评论:
(2)周金友不是推了一下,是把周禾根推翻在地,周禾根爬起来,周金友继续掐周禾根脖子,难道要作假删掉笔录视频否认掐脖子吗?可以调取大城派出所录笔录的视频,笔录员说了:“脖子上有瘀痕,至于手上青了很多,不能算”,并且对脖子上的伤拍照入档。当然,农村老百姓拿不到录口供的视频,请调查人员注意视频的延续性,不要部分内容故意删除了!
网友:邓龙村民 2023-09-21 21:16:15 发表评论:
公安局所说的证人,证人范某宝、谢某珍、王某生制作了询问笔录,范某宝是周金友大舅哥,谢某珍是乡干部,王某生是承包工。当时在场还有村民周某等人并可能有视频图片证物,为什么没给你们做笔录。证人是亲戚关系和同事关系,证人可信度。
网友:高安市民 2023-09-20 17:44:58 发表评论:
请公安局领导下乡了解情况,坐办公室听别人说,怎么对得起老百姓,这样会让老百姓寒心,逼第二个张抠抠出现
网友:邓龙村 2023-09-20 17:14:51 发表评论:
没看到市公安去调查啊,市公安是怎么了解事情的,还是听派处所的,打人时有15个看到了,还有人可能拍了视频,只要上面来查,可能视频就会有人拿出来。这事情搞大一点上面就有人管了。
网友:高安 2023-09-20 08:42:36 发表评论:
没什么好说的,一看就知道处事不公,看到上面的评论说明周金友的问题很多,不单是这么打人事件,这次可能是导火索。市领 导视儿不见,说明周金友上面还是有关系网的,这个想公平处里,只有搞到省里去,让省公安下来查,有的村民看到的才会说实话,才会真像大白。说白了还是村民可怜。
网友:邓龙村民 2023-09-18 21:09:24 发表评论:
周金友不是还把新村小山头土卖了30多万吗?这么大胆的人怎么得到乡政府重用的,应好好查查
网友:正义化身 2023-09-18 19:43:14 发表评论:
邓龙村委请站出来说句话,我田租补贴2020年的为什么还没有发放!
网友:除恶到底 2023-09-18 11:04:35 发表评论:
坚持做下去,相信正义不会缺席!
网友:天下太平 2023-09-18 10:03:46 发表评论:
为什么大城派出所没有出书面结果?这上面官方回复的就是书面结果,是打人了没事,打人不叫打人,叫肢体冲突,以后打人都 没事,都可以叫肢体冲突就没什么事了。还是上省里上诉吧,下面是处理不好的。
网友:复兴 2023-09-16 23:27:12 发表评论:
不是字数多就有理,支持你司法诉讼,去北京上访。
网友:正义化身 2023-09-16 20:45:16 发表评论:
2020年高安的田租补贴有吗?我种了几百亩天地怎么还没发放!
网友:南昌网友 2023-09-16 20:03:22 发表评论:
做假口供的人最缺德。
网友:正义不会缺席 2023-09-16 12:36:41 发表评论:
中央巡查组,等待你的到来
网友:宜春市民 2023-09-16 08:47:41 发表评论:
看上面评论说周金友替自个儿子骗补助款还能当上村书记,这说明什么,还是有保护伞。你让要补助的学生咋 办,真是害群之马,也不知他是怎么当上村书记的。
网友:复兴 2023-09-16 08:19:11 发表评论:
证据确凿,请司法诉讼,在这起哄也没啥用。
网友:为民除害 2023-09-16 02:09:27 发表评论:
这样的人也能做村书记,真是滑稽!
网友:除恶务尽 2023-09-15 23:20:41 发表评论:
所谓调解也是包庇者设法蒙骗受害者的把戏,目的是拖延时间并使问题复杂化。调解的前提是施暴者真诚认罪悔罪并赔礼道歉,但周金友连自己的基本罪行都不承认,毫无悔意,遗患无穷,严重威胁到村民今后的生命安全。
网友:为民办事 2023-09-15 14:41:39 发表评论:
上面说明处事不公,应改上面从新下去调查,比对录音,人证全是干部怎行了,没有说付力的,应该还会有村民看到,只是不敢说,想要查清办法多的是,只是看想不想查的问题。现在的村民真是难.,打人还说是对工作认真负责。想想网上报那么多残案是怎么回事了。就是得不到公平才走极端。
网友:路过网友 2023-09-15 00:09:02 发表评论:
真是缺德,熟视无睹,特别是说谎的,帮忙的,做这么腌臜的事情,真是丢人。
网友:乡村振兴 2023-09-14 20:20:00 发表评论:
组织怎么会"青睐"这样一个劣迹斑斑的周金友做村长,是高安没有人才可选吗?高安可是著名才子之乡,光本科毕业生就有4、5万,硕博毕业生近8千。
网友:正义化身 2023-09-14 19:45:29 发表评论:
证人口供是否真实,希望上级领导下来调查!
网友:高安记忆 2023-09-14 12:48:34 发表评论:
周金友前些年不是因替他孩子骗取补助款被撤村长职了吗?怎么又当上村长了!
网友:乡村观察 2023-09-14 10:52:13 发表评论:
现在村居仍然是恶霸治理模式,离文明法制还很远。
网友:网友 2023-09-14 10:12:31 发表评论:
这里能上传录音吗?建议直接把录音发上来。
网友:邓龙村村民 2023-09-14 10:01:06 发表评论:
由上可知,公安局回复全程都不提村委书记周某友辱骂周某根,最开始就是周某友一直在搓搓骂骂,骂人极其难听,然后还动手殴打,周某根全程未还手,还了几句嘴就被派出所抓到写上去了,反正周某友骂人就不提,把人推翻在地就是推了一下,拿砖头砸人变成了吓了一下。那以后是不是周某友提着刀说我今天要砍死你也变成了吓一下。都是凶器,砖头是可以砸死人的。这公安局的公正性何在?
网友:正义联盟 2023-09-14 09:40:30 发表评论:
详细的过程,比不上人家一句话,这就是权利吗?
网友:打暴不平事 2023-09-13 23:32:01 发表评论:
树活一张皮,人活一张脸:被人这样欺负,能忍吗?都是有家人的人,这样做,不怕为自己家人添麻烦吗!
网友:撤职处分岂是儿戏 2023-09-13 23:31:20 发表评论:
周金友因违纪违法曾被撤职!!!高安市大城镇邓龙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周金友违规领取寄宿生补助问题。经查,2013年9月至2016年6月,周金友在明知其儿子不符合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评定条件的情况下,仍以妻子的名义开具家庭贫困的虚假证明,违规领取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共计0.375万元。经高安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周金友党内警告处分。
网友:执法者更要守法 2023-09-13 23:17:51 发表评论:
公安部法制局编辑出版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释义与实务指南》一书中是这样说的:殴打他人,是指行为人公然实施的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打人行为。行为方式一般采用拳打脚踢,或者使用棍棒等器具殴打他人。明显,周金友违法是事实。
网友:南昌市 2023-09-13 16:03:12 发表评论:
看这样子,打人者有保护伞,你没打人,人家会这样一直投诉吗,应该省公安下去查。
网友:路过网友 2023-09-13 15:00:53 发表评论:
这么详细的实情竟然被高安公安局歪曲成这个鬼样子了,看来让高安本地妥善解决已经指望不上了。问政江西如果真想解决信访问题,还是不能把什么事都推给当地解决,当地抱团了老百姓才会到这里寻求援助,平台该有一个完善的解决问题的机制,不能让当地自行调查处理然后回复一下就万事大吉。
网友:百姓 2023-09-13 10:36:09 发表评论:
恶人先告状,先违规被村长训斥就倒地装病
网友:邓龙村民 2023-09-13 07:24:54 发表评论:
老百姓想求一个公道,难啊
网友:邓龙村村民 2023-09-12 18:08:50 发表评论:
拿砖头吓一下???是不是恐吓?
你们的派出所笔录可以公布出来吗?
说好的扫黑除恶呢???
你们下基层调查了吗?坐在办公室瞎写
网友:微信用户 2023-09-12 17:36:40 发表评论:
高安市公安局这个回复太儿戏。作为维护最基层县域法治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高安市公安局连基本的、实事求是的调查都没有,完全丧失了政法机关的职业操守。公安机关对暴力违法行为熟视无睹,难以理解。
网友:邓龙村民 2023-09-12 17:22:34 发表评论:
事实真相希望,上级领导下来调查!下层是解决不了了
网友:以案说案 2023-09-12 15:13:49 发表评论:
村干部又不是包工头,村干部有啥损失。况且施工队施工中修整返工一下也是正常操作,何谈须村民经济补偿。村干部施暴可能另有原因,不排除村干部过往与该村民不和,村干部是借机报复(或称"修理"一下)该村民。村干部涉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他人。动手伤人,哪个不会上告。
网友:高安市民 2023-09-12 14:37:22 发表评论:
为什么不让老百姓说话?
网友:高安市民 2023-09-12 14:35:38 发表评论:
大城镇人民政府这样诬赖老百姓,不公平公正处理合适吗?
网友:零时 2023-09-12 14:08:51 发表评论:
如果是村民打了村干部,就是"果断绳之以法"的故事了。
网友:邓龙村村民 2023-09-12 13:40:05 发表评论:
大城镇人民政府情况说明与事情经过严重不符,我有录音。
网友:邓龙村村民 2023-09-11 22:55:47 发表评论:
回复大城镇政府的说明回复为什么不让发出来?大城镇政府情况说明严重与事实不符。
网友:老百姓 2023-09-11 19:35:12 发表评论:
高安有些村干部,完全就是披着"光环″的黑恶势力。
网友:邓龙村正义村民 2023-09-11 12:34:49 发表评论:
这个问政江西网站是大城镇政府回复就完事了吗?本身就是无法在大城镇政府解决才在问政江西平台投诉。那这样不是又变成在大城镇政府层面处理了?
网友:百姓在线 2023-09-10 18:39:18 发表评论:
村长要有村长的样,首先要做遵纪守法的公民。大城这个村长惯用暴力,要不得,知法犯法,理应严惩。
网友:高安市民 2023-09-08 16:40:53 发表评论:
不行就请媒体的朋友曝光吧,都这么猖獗了,是个案还是窝案?有没有保护伞?
网友:高安市民 2023-09-08 14:05:38 发表评论:
公正处理,还老百姓公道
网友:高安市民 2023-09-08 13:15:00 发表评论:
高安管不管?宜春?江西省????
网友:高安市民 2023-09-08 13:12:44 发表评论:
现在这种治安情况,还能有这种问题,希望有关部门能直面问题
网友:法律网友 2023-09-08 12:26:19 发表评论:
村民维权意识弱,一旦村镇官员互相包庇,村民很难维权,建议上面派人下去调研,一定要做到公平公正处理。
网友:朗朗乾坤 2023-09-08 12:14:23 发表评论:
人民公仆是为人民还是殴打人民?政府能给个说法吗?(๑•̌.•̑๑)ˀ̣ˀ̣
网友:A9 2023-09-08 12:14:12 发表评论:
轻者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处罚法,造成伤害成立寻衅滋事、故意伤人等刑事罪刑。望公平公正处置,还社会公正。
网友:忍 2023-09-08 11:51:06 发表评论:
派出所处理不公,想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希望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网友:邓龙村民 2023-09-08 11:00:23 发表评论:
希望得到公正处罚
网友:邓龙村民 2023-09-08 10:58:36 发表评论:
村书记因乡政府,派出所都有熟人,多次欧打村民,有势无恐,希望公正处罚
网友:a8 2023-09-08 10:36:05 发表评论:
这打人了没人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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