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赣州市蓉江新区清启水木园6-502的业主,今年7月初收房后,于8月初开始动工装修,8月7日上午,在装修过程中发现主卧天花板有一条裂缝。
8月15日上在开发商代表、双方业主、物业工作人员三方在场的情况下,当天下午对6-602卧室找平层进行铲除,铲除后,发现裂缝为贯穿缝,长度贯穿房间,预计3.8m左右。当时在602地面浇水后,下楼的十几秒时间水就已经漏到楼下502了。随后双方业主均多次致电市民热线12345反映相关情况,要求对裂缝进行检测,与此同时,也致电了蓉江新区质检站0797-8163275,反映了相关问题。
8月22日,在蓉江新区质检站的协调下,邀请了市内的建筑行业专家,进行了第一次线下见面会。专家根据经验对裂缝产生原因进行了分析,介绍了目前行业内通用的修补方案,建议进行相关检测,等检测报告出具后再进行修补方案的商定。
8月24日,开发商邀请了赣州中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6-502主卧天花板进行了钢筋扫描,对主卧的承重梁进行了回弹测试。至今未出报告,咨询开发商后,回复,这次不出报告。
在8月24日对天花板进行检测时,我发现我自己的客厅承重梁(6-502)有裂缝,经打磨粉刷层后,一条三米左右长的承重梁,三个面出现了8条裂缝。随即双方业主要求开发商找到专业的检测机构对承重梁进行检测。
随后在8月29日晚,接到物业的消息,开发商邀请了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的三位工作人员与8月30日前来检测。8月30日上午,检测中心工作人员只凭肉眼查看主卧天花板裂缝后,给出建议:先进行修补,修补后再进行荷载测试,并且在交谈过程中告知我,国家标准中允许裂缝的产生。在对产生裂缝的承重梁进行观察后,该检测中心工作人员又回复我国家标准中允许裂缝的产生,听完过后,双方业主考虑没有质检站在场,加上这些带有偏向性的回复,我们要求检测时质检站介入。
在业主的强烈要求下,9月2日,在蓉江新区质检站的协调下,再次邀请了之前专家中的两名,进行了第二次线下见面会,但是也没有很好的得到解决。我们多次致电蓉江新区质检站和赣州市市民热线,求助问政赣州后,蓉江质检站于9月6日召集各方协调,这次协调,同意我们退房,但是要求业主承担利息,双方业主不肯接受。
以上是整个事件大概经过,作为502的业主,从8月7日发现了主卧天花板裂缝,到联系物业,联系开发商,等待质检站的工作人员,等待检测方案和处理方案,一直没有妥善解决。直到9月2日第二次专家来现场。鉴于房屋一而再,再而三出现裂缝,我很担心房子的质量安全问题,好不容易买的一套新房,在贷款利率最高点6.125%的时候买的,现在收房了这里一条裂缝,那里几条裂缝。房子质量这个样子,开发商还要求业主承担利息损失,这合理吗。直到承重梁出现裂缝,开发商都没有一点点真的想要解决问题的态度,一个月来多方奔走,我们发现了质量问题,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反映,也不处理,打了那么多次12345,发了问政赣州,才有动作,开发商推诿扯皮,请来的质检机构不中立,蓉江新区质检站作为主管部门,我严重怀疑,监管失职,不作为,甚至乱作为,这种房子的质量是怎么通过的验收呢,当时是怎么监管的,到底是不是主管部门,有没有担当,能不能为群众做主。
同小区不止我一家有裂缝的房子,我知道的还有三家(两家跟我一样客厅的梁有裂缝,一家也是主卧天花板裂缝)这个质量恳请上级部门好好检查一下,看看蓉江新区住建局到底有没有真的起到主管部门的作用。
赣州蓉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问政江西”平台反映“清启水木园小区质量问题的投诉”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启迪(赣州)科技城二期住宅清启·水木园小区项目由赣州赣启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您系该楼盘5#楼502室业主,根据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项目交付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目前您已收房,正在室内精装修施工。您反映户内存在裂缝问题属实。
二、问题处理意见
(一)关于“这种房子的质量是如何通过验收的”问题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第6.0.6点要求:“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以及《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5号令)要求,我区住建局重点对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监督。启迪(赣州)科技城二期住宅清启·水木园小区项目于2023年6月17日在6名住户代表的见证下,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地下室单位工程进行竣工验收,我区住建局对该过程进行了监督。经监督,此次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等符合相关规定,经建设、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核对施工图及现场实地查看,参建各方均表示现场已完成施工图设计的工作内容,工程质量控制及质量保证资料完整,未发现影响工程质量及使用功能的重大质量缺陷及问题,形成了一致意见,认为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要求,建设、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一致评定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二)关于“主管部门有没有担当,能不能为群众做主”的问题
经核实,2023年8月22日下午,我区住建局工作人员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相关人员,并邀请3名市级质量库专家至您户内核实,发现您户内主卧天花楼板存在贯穿性裂缝。针对该问题,专家建议由建设单位与您共同选定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混凝土结构强度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出具有针对性的专项处理方案。建设单位于2023年8月24日委托赣州中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在您与6栋602室业主见证下进行结构实体检测,检测完成后602室业主对此次检测及检测单位不认同,导致检测单位未出具检测报告。8月30日,建设单位委托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对您户内裂缝问题进行检测,建设单位与您就检测方式未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未开展检测。期间,我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在持续跟踪问题处理情况,并多次督促建设单位与您联系,就检测方案与您达成一致意见,并根据检测结果制定有针对的问题处理方案。9月2日我区住建局工作人员组织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相关人,并邀请2名市质量库专家至您户内查看,并协调问题处理情况,您与建设单位就检查方法未达成一致意见。9月6日上午,我区住建局组织建设单位与您在小区协调处理,您的退房诉求未能与建设单位达成一致意见。9月11日,我区住建局再次组织您与建设单位在我局协调,经调解您与建设单位达成一致问题处理意见,预计9月13日建设单位对您户内问题进行处理。后续,我区住建局将督促建设单位按照会议达成的处理意见,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处理,并持续跟踪您户内问题整改情况。
赣州蓉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4日
回复时间2023-09-15 09:48:12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蓉江新区,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3-09-07 18: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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