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年购买金域华府8栋2楼的房子一套,23年8月开发商通知交房。物业为锦华物业。
1.物业合同约定物业费6楼以上才收二次供水费,物业拒不履行合同,多次协商后以洋房占地面积大为理,强制收取洋房1-5楼二次供水费用。
2.吉安市物业收费标准中明确业主可自行清理装修垃圾,但物业拒不执行,强制要求收取垃圾清运费和砸墙费用。
3.物业要求预交一年物业费后才给钥匙验房交房,违反了法律。房子所有权是业主的,物业没有权利不交房。并且和万家开发商的购房合同明确不得以签署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业主查验和交付的前提条件。
经过到吉安市物业科,12345各方举报,物业均不答应整改,怀疑物业科与物业有利益关系,请调查为感!
吉州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回复:
网友慎独:
您好!您通过问政江西反映的金域华府锦华物业无视法律合同和政府法规问题事宜已收悉。经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根据该小区前期物业合同第七条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1)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
[高层住宅]:0.99元/平方米/月;[多层带电梯住宅]:0.99元/平方米/月。
(2)专项性服务收费标准:
A、电梯运行及维护费用按0.65元/平方米/月标准,向电梯房屋建筑面积分摊收取。B、二次供水运行及维护费用按0.15元/平方米/月,向六楼以上(含六楼)使用的用户分摊收取。
该小区前期物业合同未明确划分洋房二次供水费的标准,参照该小区前期物业合同二次供水分摊标准执行。我区将督促锦华物业进行整改。
2、关于装修垃圾清理问题。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2002年3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第十六条装修人,或者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 (二)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 (三)允许施工的时间;(四)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五)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 (六)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七)管理服务费用;(八)违约责任;(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根据《吉安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业主、物业使用人进行住宅物业装饰装修,应当在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应当对房屋装饰装修的时间、垃圾处理、噪音扬尘控制、外立面管控、防盗网和空调外机安装以及电梯等共用设施设备的保护管理等事项和违约责任进行约定,明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业主、物业使用人拒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按照管理规约或者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禁止装饰装修施工人员和施工机具、车辆进入物业管理区域。
根据《关于发布吉安市中心城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参考价格的通知》(吉市发改费字〔2022〕43号),第八条、装修垃圾清运费。装修垃圾清运费由基础清运费、拆墙清运费组成。装修垃圾可由业主自行清运,也可委托物业服务人清运。物业服务人受委托清运的,基础清运费参考上限标准按房屋建筑面积不高于5元平方米计算;需要拆墙的,拆墙清运费按实际拆墙面积不超过50元/平方米计算。第十三条、参考价格的效力。本通知公布的参考价格,旨在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服务人加强价格行为自律,培养业主责任意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规范物业服务收费,促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不具有强制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以合同约定为准。
根据以上相关法律法规,建议业主根据前期物业合同及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与物业协商装修垃圾清理问题。
3、关于预交一年物业费及房屋钥匙问题。根据《吉安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物业及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秩序进行管理;(二)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用;(三)劝阻、制止损害物业、妨碍物业管理区域秩序和其他损害业主利益的行为;(四)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及业主大会授予的其他权利。根据该小区前期物业合同第九条物业服务费用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按年提前预先交纳,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在物业服务费用到期前十日内,应全额交清下年度物业服务费用(包含二次供水费、电梯运行费用)。房屋钥匙问题建议根据业主购房合同由开发商协商办理给钥匙交房事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阖家幸福!
吉州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9月18日
回复时间2023-09-18 17:13:18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吉州区,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3-09-14 16:5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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