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碧桂园公园里小区开发商于2022年9月30日通知我收房,我2022年10月7日前往小区发现不仅小区天然气不仅没有开通且还有精装房质量问题、另外至今到2023年11月未通过综合验收,由于以上原因,我至今未收房。但是在外租房且迫于生活成本压力,只能入住未通过综合验收的小区,我于2023年11月与物业协商办理收房手续,但物业坚持要从2022年9月30日起缴纳物业费,否则不予办理收房手续且不能给我房屋钥匙,我多次投诉至当地住建局监管部门都未能解决,我恳请各位领导能帮助我收房,从收房之日起开始缴纳物业费。
吉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业主与开发商的合同约定,吉安县碧桂园于2022年10月1日通知业主交房,部分业主收房后发现小区附属工程存在较多问题,如:小区管道淤堵、地下停车场渗水、小区围墙外围暴雨天进水至小区等问题。因开发商交房后业主投诉问题较多,我局于2023年3月28日召集小区部分业主代表、开发商代表、物业公司、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会议协商,会上业主以小区质量问题较多不符合交房条件为由要求暂未收房业主的物业费由开发商承担整改前期物业费,为了保障业主利益最大化,会后我局多次和开发商及物业公司就物业费事项再次协商沟通,但开发商以符合交房条件为由拒绝承担整改前期物业费,并向我局提供了2023年8月9日民事判决书(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赣0821民初2103号),法院判决开发商符合交房条件。
二、处理意见:
已对碧桂园公园里小区物业公司“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庐陵分公司”进行约谈,并要求物业公司以后不得以未交纳物来费为由扣除业主钥匙和拒绝办理相关手续。如业主对2023年8月9日(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赣0821民初2103号)民事判决书有异议,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下步工作措施
我局将联合相关监管单位加大对小区物业管理的监管工作,定期组织人员对小区进行检查,对小区业主提出的困难和问题主动对接,确保小区和谐稳定。
吉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2日
回复时间2023-11-22 08:50:42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吉安县,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3-11-20 16:35:35
发帖人 :不满意
发表评价:
全是套话,凭什么一边整改,整改期间还要业主缴纳物业费,住建局不作为不担当导致矛盾产生,你们在天然气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以保交楼名义让业主收房,整改期间凭什么也要让业主掏钱交物业费吉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
尊敬的刘小贵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江西反映的“吉安县碧桂园小区交房手续不合理问题诉求”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对诉求事项进行调查,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1.吉安县碧桂园.公园里小区于2020年3月开发建设,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于2022年9月30日交房。2022年9月30日前,碧桂园.公园里项目通过了消防验收备案、规划核实验收、取得了建设工程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和房屋测绘报告,并办理了备案手续,取得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碧桂园.公园里项目商品房交房符合《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和碧桂园.公园里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九条商品房交付条件约定条款。
2.我局组织牵头于2022年9月30日、2023年5月25日两次组织碧桂园.公园里建设工程联合验收,联合验收分别下发了整改问题清单。由于碧桂园公司受房地产市场下滑影响和存在严重资金瓶颈问题,落实验收意见整改不及时,引发了各类矛盾纠纷,此期间我局多次约谈开发商落实整改,已协调解决拖欠农民工资450万余元,投资150万余元修建临时道路、投资100万余元修截水沟。截止目前,碧桂园.小区群众反映较多的民生和联合验收整改问题已整改解决,群众诉求问题已基本化解,开发商正在准备联合验收、办理项目不动产权总证相关资料。
3.吉安县碧桂园.公园里小区共有住宅商品房464套,2022年9月30日前,吉安县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碧桂园.公园里小区开发商)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向业主交付房屋,现有400余户业主办理了收房,当前,碧桂园.公园里小区设有交房手续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办理收房的业主联系碧桂园.公园里小区交房工作人员,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手续办理收房及前期物业管理的约定缴纳物业费用。
二、处理意见
1.我局牵头协调各部门持续督促开发商落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限期完成综合验收意见整改,完成小区综合验收,协助业主完成办理商品房不动产权证;
2.工作专班加强与业主的沟通联系,化解处置小区矛盾纠纷,强化各类政策宣传、通报建设情况,及时答疑业主诉求问题,消除业主心中疑惑;
3.办理收房业主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手续办理收房及前期物业管理的约定缴纳物业费用。
4.督促开发商、物业服务公司工作人员履好职尽好责,做好售后维保和物业服务工作,实现物值与价值相等,建设美丽宜居的小区,提升碧桂园.公园里的居住环境。
吉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5日
回复时间2023-11-20 09:27:14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吉安县,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3-11-14 09: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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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人 :不满意
发表评价:
典型的形式主义,推诿的不正之风,我有三问问你住建局 1.开发商符合交房条件,是你们一手促成的,你们住建局给与开发商交房资格是建立在要求开发商边交房边整改的基础上,可整改期间却要业主掏钱缴纳物业费,你们是不负责任的 2.在开发商通知业主收房,业主发现天然气未通气拒绝收房,而这期间的物业费你们住建局却要求业主缴纳,你们的不作为损害国家形象 3.开发商通知业主收房,业主发现有许多装修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整改,开发商在整改期间也要业主缴纳物业费,你们懒政不作为 4.你们住建局要求开发商整改小区质量问题,开发商至今没有整改到位,且你们住建局至今未签发认定小区综合验收合格。却指责业主房子能住就行哪里那么多事评价时间: 2023-11-22 16:1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