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偷税漏税不开发票
西龙街公寓房东出租房屋在没有说明不开发票的情况下,不提供开发票服务,而且居民小区用电为1.2元每度还收取服务费。
南昌市税务局 回复:
对于您反映的西龙街公寓出租房屋发票的问题,南昌市税务局已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经主管税务局核实,情况如下: 关于西龙街公寓出租房屋不开具发票的问题已收悉。我税务分局高度重视,立即调查核实。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因投诉人在投诉函中并未说出具体的投诉对象即房东的任何租赁、联系电话等重要信息,12月6日下午,我局工作人员拨通了投诉人(自称姓张)的电话。
二、处理情况。我局工作人员通过对投诉人的询问得知,他本人在西龙街公寓租住了半年,每月支付租金870元,需开具一张5220元的房租发票。我局工作人员告知他只有提供房东的具体联系方式(如名字及其电话号码),才便于我方与房东进行沟通,向房东宣传税收政策,以促成诉求的解决。小张当即答应会尽快向我方提供房东的联系方式。
三、沟通反馈情况。时间过去了三天,投诉人仍然没有给我方提供房东的联系信息。我局工作人员于12月8日上午再次拨打投诉人的电话,可投诉人始终不接电话。建议投诉人核实信息后拨打电话181xxxx6981,税务部门会跟进处理。
回复时间2023-12-12 09:38:37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南昌市,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3-12-11 17:3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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