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于2020年购买了一套横峰县蓝丰商贸城20栋商品房110平米,现在房产证没有,购房补贴也没有,还是二胎住户,请问有关部门为什么没有房产证和购房补贴。
横峰县“五型”办 回复:
反映人您好,您反映的“横峰县蓝丰商贸城商品房购房补贴”的问题我办已收悉,第一时间责成住建部门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蓝丰建材商贸城项目由开发商横峰县蓝建材商贸有限公司开发,项目用地面积60666.64㎡,总建筑规模136728.27㎡,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26583.04㎡,分19栋建设(其中3#、6#、7#、16#房屋均未办理预售许可)。
1、关于办证事宜:横峰县蓝丰建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丰公司)于2017年9月30日由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并指定上饶市安信永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破产管理人。2018年7月20日横峰县人民法院裁定破产重整,并于2019年6月21日经横峰县人民法院裁定开始重整,重整期3年,目前重整已结束。现在正在走破产清算程序,导致该项目未完成验收。目前,破产管理人上饶市安信永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正在为项目验收问题进行协调,待验收完成后,可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下一步,我局将督促破产管理人尽快协调项目验收。
2、关于购房补贴事宜:2022年7月横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横峰县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不利影响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横府办发《2022》7号),文件规定,凡在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在2024年6月30日前缴清契税,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您朋友于2020年购买房屋,不符合补贴要求。
感谢您的反馈,祝您生活愉快!
横峰县“五型”局
2024年1月15日
回复时间2024-01-17 16:55:38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横峰县,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01-15 16:5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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