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行8人在广信区控违办上班,后合并至广信区城管局,城管局无任何书面通知情况下被辞退,后经广信区仲裁委员会裁决,城管局不认同,向法院起诉,在23年11月,经法院判决城管局对我们相应赔偿,至今未履行!
广信区“五型”办 回复:
问政江西栏目组:
关于网民反映“广信区城管局未给相应赔偿”的问题,我区高度重视,立即责令广信区城市管理局调查核实,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原上饶市广信区控违办为临时机构,2023年4月1日区政府决定将原控违办的职能划入上饶市广信区城管局,由城管局履行原控违办的职能,原控违办有20名聘用人员,根据劳动部门聘用人员管理规定,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应该走第三方劳务公司,聘用人员不得直接与本单位签订劳务合同。
2023年4月1日通知原控违办聘用人员在本月19日之前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再由第三方劳务公司派遣我局上班,原控违办有11名同志在规定时间内与第三方签约劳务合同,已继续留在城管局控违办上班,而9名同志不愿与第三方签劳务合同,选择离职,并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劳动补偿金的仲裁,经劳动仲裁区城管局要补偿9名离职补偿金约24万元,这9名同志离职补偿金未列入城管局的财政预算,根据财务管理规定,这9名同志的劳动补偿金无法及时支付,区城管局立即向区政府汇报,区政府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题会议同意支付9名同志的补偿金,现正在办理拨付款手续,力争月底支付到位。
回复时间2024-01-22 17:00:28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广信区,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01-17 17: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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