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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蓝天社区私自成立物业委员会

网友名字    业主0791    发表于:2024-01-17 16:03:39

南昌县蓝天社区私自成立物业委员会

南昌县蓝天社区私自成立物业委员会。汇仁阳光花园自在天地业主一直不满意物业服务,想要成立业主委员会,但是社会近期私自成立物业委员会,严重侵害业主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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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湖管理处 回复:

您好!您反映“南昌县蓝天社区私自成立物业委员会”的问题已收悉,经我处核实,现回复如下:

接到居民反映问题后,蓝天社区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工作人员核实情况,据了解:根据洪城治组发〔2022〕3号文件要求,对存在可以依法成立业主大会但一年内未成立且无明确成立时限的、业主大会成立后未能依法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等情况的住宅小区,街乡党(工)委或社区“两委”要组织成立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代表等参加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临时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社区当前管辖的汇仁阳光花园小区参照上述文件要求满足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条件,社区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在银湖管理处指导下开展成立物业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回复时间2024-01-24 15:11:54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南昌县,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01-18 16: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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