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青山湖项目虚假夸大宣传希望能帮帮我
我1月27日购买青山湖区塘山镇湖滨东路2888号华林青山湖(备案名:华林春悦)4号楼1单元803缴纳了5万元预付款,交完钱后我们发现楼盘宣传和实际情况不符。
1.虚假承诺学区:销售告诉我们买了这套房以后小朋友就可以上南昌三中临江校区我们信以为真交了钱,事后通过当地教育局才知道不存在买了那个小区的房子就一定可以上什么学校,具体上那个学校以当年教育局划片为准。
2.楼盘对外广告宣传:“稀量现房、转瞬即罄”;“万众瞩目、抢席如潮”;“非轴心不落位、坐拥城市的价值金线”;“南昌传统富人区、地段寸土寸金、城芯醇熟配套已兑现,繁华自达”;“南师附小、雷式学校、南昌三中临江校区、幼小初中全龄教育、为成长护航”,广告宣传中使用绝对或者引人误解的词语进行宣传严重误导消费者。
以上都有聊天记录和开发商宣传海报为证,希望严惩这样的开发商退还我缴纳的费用。
青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
关于反映《南昌青山湖区:华林青山湖项目虚假夸大宣传希望能帮帮我》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调查核实,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查,我局执法人员到华林青山湖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以下宣传:
1.承诺可以上南昌三中临江校区。
2.“稀量现房、转瞬即罄”;“万众瞩目、抢席如潮”;“非轴心不落位、坐拥城市的价值金线”;“南昌传统富人区、地段寸土寸金、城芯醇熟配套已兑现,繁华自达”;“南师附小、雷式学校、南昌三中临江校区、幼小初中全龄教育、为成长护航”。
二、处理情况
投诉人缴纳的是定金,商家表示拒绝退还投诉人缴纳的费用,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我局终止调解。
三、沟通情况
我局电话联系投诉人,投诉人表示不认可。
回复时间2024-02-29 16:03:07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青山湖区,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02-26 11: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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