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蒋斌厅长,您好!我是一名医生,2020年加入援鄂医疗队支援武汉,被认定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2020年3月12日江西省人社厅联合江西省卫健委发布了。《江西省援鄂医务人员高级职称集中优先评审工作方案》方案中提到援鄂人员可享受申报高级职称和岗位聘任政策。2020年3月14日省人社厅通过短信方式告知我,特别定制了量身政策包:“在职称评审方面,可不受结构比例限制,提前一年申报副高级职称,免于参加专业实践能力考核,视同完成2020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学分;在岗位聘用方面,可晋级中级十级,或待职称评审通过后直接聘用在相应岗位;在工资待遇方面可按规定享受临时性工作补助等政策”。人社厅2020年5月6日发布了赣人社字〔2020〕178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中第二点,第三条提到“享受提前申报职称(考试)、优先晋升岗位等级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优惠政策”。 我问题如下:
1、 文件中的“享受提前申报职称(考试)、优先晋升岗位等级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优惠政策”怎么解读?是两个政策各享受一次还是两个政策一共只能享受一次?
2、 本人2018年通过主治医师考试,单位已在2020年1月被单位聘用中级,享受岗位十级待遇(岗位不足外聘为岗位十一级);自赣人社字〔2020〕178号文件出台后被优先聘为岗位十级。请问我还能不能享受职称申报优惠政策呢?
江西省人社厅 回复:
经核实反映人王义为,在职称申报系统卫生抗疫一线人员名单中,可以享受《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0〕178号)相关政策。
回复时间2024-05-23 16: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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