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张木根,男,身份证号码:36232619710218****,电话号码:1882793****.出生于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三县岭镇姚畈居委会王坞组,
三县岭镇人民政府在2017年将我村八户村民老房屋拆除分别(张河水,张有水,张平安,张荣财,张建彪,吴先清)六户得到政府的赔偿款拾余万元不等,其中有一户(张有根)不清楚。
我本人张木根未得到任何赔偿。那我家的房屋赔偿款呢!望省有关部门领导查明真相为民做主万分感激!
弋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回复:
关于《问政江西》栏目组转办“弋阳县三县岭镇姚畈居委会王坞组老房屋拆迁款不知去向”的情况汇报
《问政江西》栏目组:
2024年3月7日,我办接到《问政江西》栏目组关于“弋阳县三县岭镇姚畈居委会王坞组老房屋拆迁款不知去向”的反映件后,我办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三县岭镇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反映的主要问题及诉求
反映人主要反映三县岭镇政府在2017年将姚畈村八户村民的老房屋拆除,其中六户(张河水、张有水、张平安、张荣财、张建彪、吴先清)得到了政府的赔偿款十余万不等,而反映人张木根本人未得到任何赔偿,希望有关部门领导能查明真相为民做主。
二、对反映问题的回复
经核查,2016年10月三县岭镇启动了海螺皮带廊道80米防护距离拆迁工作,反映人所诉张河水,张有水,张平安,张荣财,张建彪,吴先清等六户房屋在拆迁红线范围内,属于拆迁户,应按照补偿标准给予相应拆迁补偿。而反映人张木根的房屋不在拆迁红线范围内,当时并未予以拆除,所以无法进行同等赔偿。
2017年,三县岭镇开展了拆除空心房、危旧房工作,整个姚畈村合计拆除危旧房屋四十余栋,反映人张木根的房屋属空心危旧房,三县岭镇政府在其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对其房屋进行了拆除,并按照“每栋房屋补偿1000元”的统一标准对其进行了补偿,目前该补偿款均已到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弋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1日
回复时间2024-04-11 16:47:45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弋阳县,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04-07 17: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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