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付垅乡一甲村河垄张家村民,4月13日左右,因矿山修路,需要老屋曹村迁坟61座,本来应迁到村里公益性墓园,但不知什么原因村干部不同意,只好掩埋在公路旁的林地上,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占用林地,影响极其恶劣而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和江西省殡葬管理办法,已经就此问题多次和一甲村委会干部沟通,表示此事他们也无能为力,希望政府能早日把61具遗骸迁到村公益性墓地,另调乡有能力的干部来迅速处理此事,谢谢!
湖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九江湖口:破坏环境占用林地迁坟问题”一事,我县办知悉后,责成付垅乡人民政府就此事进行核查,经查情况如下:
付垅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执法大队联系上级有关部门对该片区域进行土地性质及环保核查,经多方沟通协调,已于5月13日由曹家湾村民自主将61座古坟遗骸安葬在公墓区。如有其他疑问,可咨询湖口县付垅乡人民政府,电话:0792-6559003。
回复时间2024-05-17 10:58:01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二次转交至湖口县,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05-13 15:05:01
发帖人 :不满意
发表评价:
1,根据今年中央农村1号文件,不能让绿水青山变成青山白化,而且还是涉及到61座坟,这么多坟迁移,有没有提前和村委会和乡政府报告,或者审批 2,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江西省殡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第十二条 公墓和公益性墓地,应选用荒山瘠地,,(六)国土、林业等部门负责丧葬用地的管理,对不按规定、未经审批在公墓区以外建坟的,国土、林业部门会同民政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3,二是整治散埋乱葬。以“三沿六区”为重点,全力开展散埋乱葬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青山白化”蔓延势头。采取有力措施,将现有散葬坟墓迁入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集中安葬,无法迁移的采取深埋、绿化遮挡等措施融入周边环境。 4,这件事已经协商5次,基层是最接近群众的地方,基层干部的综合素质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党同广大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我们付垅乡有些干部也要扪心自问,对这件事有没有尽职尽责。湖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九江湖口:破坏环境占用林地迁坟问题”一事,我县办知悉后,责成付垅乡就此事进行核查,经查情况如下:
近期,因一甲石矿清场需要,在双方相互自愿协商情况下,曹家湾61座古坟迁移至曹家湾祖坟山(目前双方还在协调过程中,后续情况将进行跟踪报告)。
按照村规民约,该湾古坟不符合迁入公益性墓区相关规定。目前,乡村两级一方面加大相关政策宣传,积极加强村民思想引导和协调,另一方面和有关职能部门汇报,组织对该片区域进行土地性质及环保核查。
承办单位联系人及办公电话:湖口县付垅乡人民政府金鹏,0792-6559003。
回复时间2024-04-30 09:23:20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湖口县,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04-25 15:09:04
暂无留言
1、所有内容,一经提交,均无法撤消或修改,请您慎重对待每一次发言。
2、在必要时,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3、所有留言本站在未调查核实前,概不负责其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