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婺源县人民政府咨询,现在正在建设的婺源县工业园区扩展区及数字产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位于上饶市婺源县工业园区扩展区及数字产业园区,项目总投资约4.667亿元,占地面积336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2789.24平方米,其中保障性租赁1000套,预计是年底竣工;咨询竣工后如何申请需要什么材料和条件?希望尽快告知!
婺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
“问政江西”平台:
收到关于保障性用房申请资格的咨询问题,我局已收悉,非常感谢关注!
咨询人指出的建设项目为婺源县工业园区拓展区及数字产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根据《婺源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婺府办字﹝2023﹞30号)文件第31条规定: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对象主要为本县城区常住人口中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阶段性住房困难人员。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对象原则上以个人为基本申请单位,并应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新市民的(非蚺城街道和紫阳镇下辖社区居委会管理的户籍居民),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居住证可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15日内补办)、就业证明(同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单位、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单位证明其中之一,无法提供就业证明的按照告知承诺制签订诚信承诺书),签订授权核查书。
2.申请人为青年人的〔蚺城街道和紫阳镇下辖社区居委会管理的户籍居民,40周岁(含)以下的成年人〕,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证明(同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单位、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单位证明其中之一,无法提供就业证明的按照告知承诺制签订诚信承诺书),签订授权核查书。
3.申请人(已婚的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无住房,包括无自有住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直管公房、公租房和安置房等。
目前该建设项目正施工中,预计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施工,2025年底前全部竣工。届时,请咨询人及时关注该项目管理单位的配租信息,再根据配租信息明确的具体资格条件进行申请。
婺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9日
回复时间2024-07-12 15:23:41
婺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
网友:
您好!
关于你的保障性用房申请资格的咨询问题,我局已收悉,非常感谢你的关注!
你指出的建设项目为婺源县工业园区拓展区及数字产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咨询的问题应是我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请资格条件。根据《婺源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婺府办字﹝2023﹞30号)文件第31条规定: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对象主要为本县城区常住人口中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阶段性住房困难人员。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对象原则上以个人为基本申请单位,并应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新市民的(非蚺城街道和紫阳镇下辖社区居委会管理的户籍居民),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居住证可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15日内补办)、就业证明(同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单位、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单位证明其中之一,无法提供就业证明的按照告知承诺制签订诚信承诺书),签订授权核查书。
2.申请人为青年人的〔蚺城街道和紫阳镇下辖社区居委会管理的户籍居民,40周岁(含)以下的成年人〕,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证明(同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单位、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单位证明其中之一,无法提供就业证明的按照告知承诺制签订诚信承诺书),签订授权核查书。
3.申请人(已婚的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无住房,包括无自有住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直管公房、公租房和安置房等。
目前该建设项目正施工中,预计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施工,2025年底前全部竣工。届时,请网友及时关注该项目管理单位的配租信息,再根据配租信息明确的具体资格条件进行申请。
回复时间2024-07-10 09:41:56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婺源县,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07-08 16:38:55
网友:凯逸 2024-07-08 10:29:35 发表评论:
婺源县保障用房申请条件
网友:凯逸 2024-07-08 10:28:28 发表评论:
婺源县保障住房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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