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荆公路派出所辖区的居民,6月26日晚我的电动车电瓶被盗。27日我家属打电话报警,荆公路派出所派人到现场,听取了我家属的诉说。当时我家人就告诉民警事发地位于宾馆门口有监控,他们只是随意在宾馆的监控看了一下并叫我家人签字就走了。看到民警如此随意,没办法。我自己到宾馆调监控,监控清晰的反映出26日晚20点40分左右有两人在偷我电瓶。同时,编号为10789的天网监控(或是雪亮工程)监控探头中在26日晚20点45分左右画面中清晰的出现其中一个疑犯。后在7月2日下午我将拷贝的视频和天网监控中的信息交到荆公路派出所,至此,1个多月了,没有一点消息。如果破了案,我们失主有权知道吧,我们损失了财务,有民事追责的权力吧;如果没破案,那说不过去吧?天网中有疑犯的清晰画面,与公安数据系统一对比就可知道是张三还是李四。请尽快处理。
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 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于您的反映,经调查核实,现作如下回复:
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荆公路派出所接到电动车被盗警情后,第一时间出警,按照相关流程制作了报案笔录,对电动车电瓶被盗进行了立案。了解情况并调取周边监控,已移交至派出所办案队处理,并对嫌疑人身份进行核查,目前该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针对电动车及电瓶被盗警情,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辖区派出所将以警情、问题为导向,力争早日破案。同时结合“夏季行动”,加大对盗窃违法犯罪的打击处理力度,预防街面倾财性犯罪。以派出所主防工作为导向,对重点部位加强巡逻排查,全力挤压犯罪空间。
如有其它疑问,可咨询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电话:0794-8255419。
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
2024年8月7日
回复时间2024-08-07 17:39:42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临川区,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08-06 16:38:55
网友:蘑菇头 2024-08-07 21:41:16 发表评论:
偷电瓶确实可恶,严重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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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人 :不满意
发表评价:
有明确的嫌疑人,还破不了案,速度太慢。评价时间: 2024-08-07 21:5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