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今年五月份,在贵溪次孛弄老县衙门口租了两间门面,同时到次孛弄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办理装修缴纳装修押金,物业官经理说装修押金三个月以后退也可以抵水电费,等到三个月以后,我去物业公司要求退押金,物业公司说安排去验收装修,物业验收装修以后,叫我提供身份证银行卡,说押金退到银行卡上,过了两天以后,物业又告知我,说要等我的店不开了再退,然后我问物业,我的店一直开下去这个押金就不退了是把,物业说是的,希望有关领导能处理此事。
雄石街道办事处 回复:
网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街道已收悉,现将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接到投诉后,我街道迅速组织社区干部前往查看,经核实,你所缴纳的押金属水电押金,撤场后退还。
回复时间2024-08-09 16:19:37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贵溪市,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08-08 09: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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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上并没有写明水电押金,当初物业官经理是说三个月以后如数退还的,发票上并没有写明说是水电押金,撤场退,是装修撤场退押金评价时间: 2024-08-09 19:4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