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本人今年44岁男,单身未婚无业,家里我自己和父、母共三人,父母均已退休,请问我在办理了失业证后,能认定为零就业家庭成员吗?主要是想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珠山区人社局 回复:
接到网友在《问政江西》咨询零就业家庭认定标准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作如下回复:
根据江西省“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实施办法规定,“零就业家庭”,是指家庭成员具有我省城镇常住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无一人就业的困难家庭。家庭成员有一人以上就业,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列入“零就业家庭”援助范畴。因此网友不能被认定为零就业家庭。
根据赣财社【2019】1号及景就业字【2022】7号文,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并在我市从事个体劳动或自由职业的人员。网友如果想要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首先需要去属地街道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然后再提交材料进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具体可咨询珠山区就创中心 0798-8228026。
珠山区人社局
2024年8月12日
回复时间2024-08-12 14:23:11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珠山区,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08-07 15: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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