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9年购买的华昌御湖名郡小区,交房的时候交了垃圾清运费等,和装修押金2000元(当时物业说装修好可退的),等装修好之后,物业私自重复扣费砸墙费,按50元一个平方扣,交了垃圾清运费的情况下,不含拆墙垃圾清运费这是什么意思,有这种条例吗,那我们交的垃圾清运费是什么垃圾,这样乱扣费居然没有有关部门监管吗?
高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
物业收费属市场调节价不属于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我局执法人员当面约谈了瑞丰物业的负责人,并细读了该物业公司提供的公示栏收费项目以及《住宅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经审查,上述文件均明确地列出了包括砸墙费(每平方米50元)在内的各项收费标准,且这些条款已作为业主承诺书的重要内容,得到了所有业主的签字确认及手印加盖,表明该收费项目已在事先充分告知并征得业主同意后实施,不存在违规收取费用的情况。
综上原因,我局认为该物业不属于乱收费现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联系电话:0795-5282382
高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6日
回复时间2024-08-26 16:53:50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高安市,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08-21 16:14:19
发帖人 :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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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这个所谓的砸墙费我们没有收到任何发票,物业也没有开过任何票据,物业这个费用的票据也没有给业主,请问你们不管的吗,没有发票,难道收到正常吗,全高安都没有哪个小区重复收取的例子,他们所说的业主签了所谓的承诺书我们业主根本不清楚这个砸墙费的事情!有关部门不能只听取物业的片面之词就包庇他们,希望有关部门调查清楚!还1024户业主一个公道。高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
我局当面约谈了瑞丰物业的物业负责人,负责人向我局执法人员提供了该物业公司公示栏收费项目以及《住宅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中都明示了砸墙费50元一平方,所以以上规约及协议都在业主承诺书中标注,每个业主都在业主承诺书上签名按手印,也就是说所有收费都告知业主后进行,不存在乱收费现象,我执法人员对物业负责人提供的规约及协议细读,因物业收费属市场调节价不属于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综上原因,我局认为该物业不属于乱收费现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联系电话:0795-5282382
高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6日
回复时间2024-08-16 17:16:36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高安市,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08-13 17:01:04
网友:40869 2024-08-28 10:28:53 发表评论:
那交了砸墙费我们要求开正规发票,为什么不给开呢
网友:Creep 2024-08-15 20:50:02 发表评论:
瑞丰物业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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