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奉新县星光现代城三期3栋、5栋、8栋由于外墙脱落,物业管理方奉新县天福物业服务公司启用维修基金已完成修缮工作。但该物业公司并未在此前公示维修方案、业主确认结果、必选或招标确定施工单元的结果等!且在完成修缮工作后也并未及时公布维修基金使用明细!物业管理房辩称已于2024年5月15日公示维修方案,但在小区内却看不到任何凭证及公示过的痕迹。为保证业主的知情权及合法权益,要求该物业公司在小区单元楼入口醒目处公示“维修方案、业主确认结果、必选或招标确定施工单元的结果、维修基金使用明细等”。
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
网友您好:
收到“问政江西”平台转来的关于“奉新县星光三期外墙维修方案及维修资金使用明细未公开”的问题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2024年08月14日安排人员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核查情况
经核查,您所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二、处理情况及整改措施
星光现代城三期3栋、5栋、8栋住宅外墙瓷砖起鼓开裂,存在脱落伤人伤物的安全隐患,就此事业主也投诉了。目前该小区已过质保期,物业公司为了解决外墙脱落的安全隐患,于2024年4月22日特向我局申请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根据《江西省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意见及查勘结果,提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使用实施方案和维修预算。(二)使用方案经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并在小区明显位置进行公示。(三)申请人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单位组织实施维修和更新、改造。(五)工程竣工后,业主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相关业主、物业服务企业、施工企业等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验收人员不得少于7人,业主人员比例不得低于总人数的50%;(六)物业维修、更新、改造完成后,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单位按照工程量情况作出决算书,并进行公示。(七)申请人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费用清单、发票原件向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结算工程余款。据了解,物业公司已在5月份对维修和更新、改造进行了公示,目前该小区的维修还在实施中未完工。下一步我局将监督物业公司严格按照程序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后续您若还有其它问题,可与我局工作人员联系(张文,联系电话:07954622763 谢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回复时间2024-08-16 16:14:41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奉新县,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08-13 16: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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