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保利天汇三期的一名业主,小区于6月30日交付,现在房子内部出现很多问题,仍在整改中,去收房物业表示要从七月一号开始收取物业费,问题未解决的整改期间,物业强制收取物业费,这种做法极不合理。整改期间物业费应该由开发商负责,而不是业主承担,望相关部门领导重视。
赣州经开区房管所 回复: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保利天汇三期由赣州众星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以下简称“众星晟地产”),该项目于2024年6月28日取得竣工备案,由江西保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经查阅保利天汇三期《赣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物业服务时间从2024年7月1日起并收取物业服务费。
二、处理情况
针对整改期间强制收取物业费问题,经向物业企业了解,根据业主购房合同约定,开发企业负责房屋质量问题整改期间相应维修费用,物业企业为小区内公共部分提供服务,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进行收缴物业费。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管理所
2024年8月13日
回复时间2024-08-19 09:27:01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赣州经开区,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08-13 14:5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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