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基房产拒绝不退我的押金
人物关系: 甲方:卖方/张一颖 乙方:买方/刘*事情经过: 1、2024年8月3日,我(甲方)将一套房出售给揭*(乙方),并在鸿基总部进行了合同签订。 2、8月13日双方下午2:00到房管局进行办理过户手续,但是买方由揭*换成了刘*,(过户的过程中我与刘*双方均未提及房屋内物品的处置权) 过户手续办完后,鸿基房产押了我伍干元,告知我待房款到我账上后,二日内将房屋的水电费用全部缴清,户口全部迁出,才将伍仟元押金退还给我. 3、8月15日房款到我账上后,我将水电缴清,户口全部迁出 4、8月16日我将凭证和房屋钥匙交于鸿基房产,并要求其退还押金伍仟元,遭到拒绝.理由是说我将房屋的空调和冰箱搬离了房屋,我表示不能接受. 我的观点: 我不能接受鸿基房产拒绝退还押金的理由如下: 1、房屋里的财产是我个人财产,我有使用和处理权. 2、我并没有和刘*进行任何的口头承诺将房屋的物品无偿给她. 3、我更没有和刘*签定将房屋的物品无偿给她的协议。 我的诉求: 要求鸿基房产无理由尽快退还我的伍仟元押金!如果鸿基房产不退我押金,鸿基房产就不能将 房屋的钥匙和使用权给刘*。
南昌市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
关于问政江西反映的问题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核实,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反映问题。诉求人在鸿基房产挂牌了一套房屋出售,交了5000元押金,过户的过程中并未承诺将屋内物品、家电要保留给买方,现要求中介公司退还他5000元押金。
二、调查情况。经向中介了解,诉求人(卖方)当时承诺房屋全部物品家电留给买方的(有签约视频),公司与买卖双方面谈过,卖方私自将房屋内的物品搬走,未经买方同意,押金在公司不予退还,等双方协谈好了,公司才会退押金。
三、处理情况。周日(25日)再次组织协商,中介提出退还2000元,但未达成一致,中介表示会再次与诉求人协商。
四、反馈情况。已将相关情况向诉求人反馈,诉求人表示知晓。
回复时间2024-08-28 14:37:45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西湖区,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08-23 16: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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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价:
首先、本人此次房屋交易所针对的家电等附属物品,从主观来看当时一定不是赠予,如确定是我个人意识表达,请对方提供视频证据,以及赠予附属物产品的内容清单及签字授权等。 其次、即使可能有说过家电给予对方,涉及到一些侵权,在法律上也属于客观侵权,不是我主观意识表达。 再次、针对无意识的客观侵权,当事人双方可以经过沟通调解,达成调解后恢复原标的状态即可。在没有调解和双方协商的情况下,鸿基房产中介只是一个民间代理机构,不是权利机关,无权直接扣除本人此次不动产交易款项里的5000元押金,合理是一个公然性的表现,这种行为和明抢有什么区别?请职能部门领导监管并协调处理。南昌市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
关于问政江西反映的问题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核实,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反映问题。诉求人在鸿基房产挂牌了一套房屋出售,交了5000元押金,过户的过程中并未承诺将屋内物品、家电要保留给买方,现要求中介公司退还他5000元押金。
二、调查情况。经向中介了解,诉求人(卖方)当时承诺房屋全部物品家电留给买方的(有签约视频),公司与买卖双方面谈过,卖方私自将房屋内的物品搬走,未经买方同意,押金在公司不予退还,等双方协谈好了,公司才会退押金。
三、处理情况。西湖区住建局与双方协调,各执一词,建议诉求人持合同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反馈情况。已将相关情况向诉求人反馈,诉求人表示知晓。
回复时间2024-08-22 14:45:59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西湖区,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08-20 09: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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